各设区市科技局、工信局(经信委、经信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闽政办〔2017〕141号)和《福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实施细则(试行)》(闽科高〔2018〕1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备案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入库推荐名单,省备案管理部门对拟入库企业名单进行审核、公示。现将公示无异议的福建省2018年第二批447家企业、第一批6家企业(补充)入库备案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予以公布。
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备案管理部门根据入库企业名单对每家企业提出奖补建议,形成《入库备案企业奖补建议汇总表》,并于2019年1月 20日前正式书面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通讯地址:福州市工业路611号福建高新技术创业园1号楼九层907室。
福建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人:陈雪峰 杨文育,电话:0591-83779637、87857503,E-mail: fjcyzxfwk@163.com。
附件:1.福建省2018年第二批入库备案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2.福建省2018年第一批入库备案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补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