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第二批10家企业变更高新技术企业名称予以公布,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各设区市科技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将名单中企业的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寄送至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福州市工业路611号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主楼南区九层905室),更名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将于近日寄返。联系电话:0591-87645521。
附件:福建省2020年第二批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