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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省科学技术厅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8-02-26 10:25        字体显示:        阅读:{{ pvCount }}次
   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经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50 号),我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科技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编制全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省科技发展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实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

  ()组织全省科技重大专项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负责推进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研基地、重点产业创新平台与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拟订全省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指导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建设。

  ()拟订全省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牵头组织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学技术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负责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一)拟订全省科普规划和政策,指导全省科普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拟订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科技统计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推进民营科技工作;承担福建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负责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政府间及有关国际组织间的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全省有关科技外事工作。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部门13个机关行政处室(含机关党委、监察室)及16个下属单位(其中两个为经费归口管理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本级)

财政核拨单位

100

82

福建省闽东水产研究所

财政核补单位

25

25

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财政核拨单位

136

121

福建省测试技术研究所

财政核拨单位

63

50

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

财政核拨单位

112

87

福建海洋研究所

财政核拨单位

88

64

厦门大学抗癌研究中心

财政核拨单位

55

24

福建省武夷山生物研究所

财政核拨单位

12

8

福建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中心

财政核拨单位

25

16

福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财政核拨单位

12

10

福建省科技档案馆

财政核拨单位

5

3

福建省南南合作示范网培训基地

财政核拨单位

20

14

福建省科技厅农牧业中试中心

经费自理单位

13

10

福建省科技开发中心

经费自理单位

19

11

福建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经费自理单位

20

27

福建省科技厅星火计划办公室

财政核拨单位

8

6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单位

10

7

合计

725

564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科技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两会”精神,按照“产业需求是导向,平台建设是基础,机制活力是关键,成果应用是目的”的要求,充分发挥国家创新型省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创新驱动发展试验等创新战略平台叠加的效应,着力活机制、搭平台、强主体、增实力,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2018年要重点抓好以下7方面工作:一是强化产业技术研发创新,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发挥科技强农惠民作用,助力打赢扶贫攻坚战。三是推进区域创新平台建设,强化科技基础力量。四是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激发创新活力。五是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六是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科技服务水平。七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为科技发展保驾护航。

四、2018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18年,福建省科学技术厅部门收入预算为108,427.88万元,比上年增加1,555.5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有所增加。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423.64万元,其他收入4,415.66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3,588.5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8,427.88万元,比上年增加1,555.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039.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8.6万元,公用支出1,389.93万元,项目支出97,890.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00,423.64万元,比上年增加1162.4万元,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支出有所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60101行政运行(科学技术管理事务)1,912.87万元,主要用于省科技厅本级及两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2060199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2,53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2060203自然科学基金2,500万元,主要用于海峡两岸自然科学基金支出。

(四)2060301机构运行(应用研究)2,290.73万元,主要用于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五)2060303高技术研究4500万元,主要用于高技术研究工作支出。

(六)2060399其他应用研究支出6,000.00万元,主要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其他支出。

(七)20604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3,640.0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

(八)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41,205.3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九)2060501机构运行(科技条件与服务)1,250.48万元,主要用于科技服务机构的基本支出。

(十)2060502技术创新服务体系1,000万元,主要用于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中介等全方位服务和支持,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2060503科技条件专项1,614.22万元,主要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十二)2060599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3,690万元,主要作于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2060899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163.9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方面的支出。

(十四)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5,997.3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中其他科技方面的支出。

(十五)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8.35万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00.26万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4.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0.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九)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1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2210201住房公积金616.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2210202提租补贴196.35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我厅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02.09万元,其中:

(一)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59.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90万元。主要用于省科技厅部门按省外事办等单位安排的2018年出国计划费用。旨在与境外商洽科研项目合作,共建科技孵化器,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与香港应科院与澳门科技委合作等相关事宜。与上年相比支出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省科技厅部门按外事办等单位安排的与境外商洽科研项目等相关合作项目比较稳定。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66.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外省市兄弟单位以及系统内各市县单位的调研、考察、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预算下降7.11%。主要原因是:省科技厅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各方面的接待活动有所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93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93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的运行费用要实行定额管理,具体核定原则为参加公车改革单位,按照每辆4万元核定,未参加公车改革单位按每辆3万元核定。我厅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实行“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完善车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公务用车管理长效机制。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定额标准和开支标准。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省科技厅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1.8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省科技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95.87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48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省科技厅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省科技厅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17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92,621.5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运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11.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12.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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