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通知要求,结合我省自身情况,我厅将开展2018年度全省众创空间半年报统计工作,请各相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落实好本地区的统计工作。连续2次未上报统计数据的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和省级众创空间将取消其相应资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内容
(一)统计对象:全省范围内(不含厦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省级众创空间,鼓励其他众创空间积极参与统计。
(二)统计调查内容: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综合运营情况。
二、报送要求
(一)网络上报:各众创空间须于7月16日前通过“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网址:http://tj.ctp.gov.cn,以下简称“系统”)完成数据填报提交工作;
(二)数据审核: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科技主管部门须于7月20日前完成系统数据审核工作,并对众创空间名称及运营单位进行审查,避免名称混淆、数据重复;
(三)纸质报送:各众创空间通过系统打印出经省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且带有“CTP”水印的“众创空间运行综合情况表”,由众创空间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各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各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须汇总“众创空间运行综合情况表”(一式两份)的纸质报表并于8月3日前完成上报工作;
(四)对未参加统计的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和省级众创空间,各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需出具加盖公章的未统计上报原因说明。
三、其他事项
2018年度福建省众创空间半年报工作委托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承办。纸质材料寄送地:福州市工业路611号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1号楼南区9层906室。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联系人:黄绍才,联系电话:0591-87881286;
联系人:肖雪,联系电话:0591-87645522, E-mail:fjcyzxqyk@163.com。
附件:众创空间运行综合情况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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