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将“福州市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等9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列入2018年科技项目计划(新上市级第七批),具体项目经费和列支科目详见附件。
请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41号)执行,资助经费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截留挪用。年终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并报送经费总决算。
附件:1.2018年福建省科技经费汇总表(按设区市分组汇总)
2.2018年福建省科技经费汇总表(按项目主管部门分组汇总)
3.2018年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计划与经费表(新上市级第七批)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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