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厅农村处 时间:2021-10-14 14:59

各设区市科技、发改、教育、工信、财政、人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外事、海洋渔业、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有关机构,省直、中央在闽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福建省建设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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