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来源:厅成果处 时间:2021-10-26 13:06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深圳高交会)定于2021年11月17—21日在深圳市举行。我省代表团由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和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等单位组成,组织工作由我厅牵头。现将参展参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

  时  间:11月16日 全天

  地  点:深圳市闽江宾馆(福建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2060号福建大厦A座

  总  机:0755-82993888

  (二)参展

  展会时间:11月17—21日

  展会地点:深圳会展中心9号馆 9A20(福建馆)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11号

  二、参会人员

  (一)福建省代表团各组成单位代表;

  (二)推荐参展项目的福州、宁德、莆田、泉州、漳州、南平市科技局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相关负责人1-2人;

  (三)参展企业和有关单位代表。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本届深圳高交会福建省代表团各组成单位及科技局代表住宿统一安排在深圳闽江宾馆,交通住宿费用自理;参展企业和有关单位代表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若需帮助预定闽江宾馆,请与会务组联系。

  (二)请福建省代表团各组成单位及各科技局参会代表填写参会回执表(附件1)和证件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根据深圳高交会组委会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认真阅读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由单位盖章后扫描,以上各附件请一并于11月3日前反馈至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会务组邮箱yyh87801144@126.com,以便安排住宿、展馆出入证件办理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反馈疫情防控承诺书的,不予参会。如遇临时变动,请及时与会务组联系。

  (三)请参展企业和有关单位于11月16日8:30-14:00将展品送至深圳会展中心9号馆(9A20)福建省高新技术成果馆。

  四、联系方式

  (一)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

  会务组联系人:颜燕红 兰春伟

  电  话:0591-87801144转815、806

  (二)省科技厅成果处

  联系人:李 蕾  

  电  话:0591-87881871  

  附件:1. 参会人员回执表                                  

  2. 证件信息采集表

  3. 疫情防控承诺书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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