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创新型县(市)的通知
来源:厅农村处 时间:2022-11-18 16:58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科技部已启动开展第二批国家创新型县(市)申报工作,现将《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创新型县(市)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农〔2022〕15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积极做好第二批国家创新型县(市)的推荐申报工作。

  1.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积极组织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县(市)进行申报,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推荐申报不超过2个县(市),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推荐申报2个县(市)的,请设区市科技局在推荐函中予以排序。

  2.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于2022年12月6日前报送推荐函、创新型县(市)推荐汇总表、创新型县(市)建设方案、县(市)基本信息表、县(市)2021年创新能力数据采集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后连同word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纸质原件一式六份寄送至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方式:林有辉  0591-83517063

  通讯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22号科技大厦

  邮箱:linyh@kjt.fujian.gov.cn

  附件: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第二批创新型县(市)申报工作的

  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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