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5-0700-2022-00029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科技厅
- 备注/文号: 闽科提〔2022〕11号
- 生成日期: 2022-03-14
省工信厅:
赵鲁山代表提出的《关于依托福建本地优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第1258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全省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精神,围绕“六四五”产业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落实好项目、人才和平台、成果等惠企政策,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一是注重落实好惠企政策。近年我厅牵头出台了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50多项政策,特别是在惠企政策方面,如2020年,为3707家企业发放研发投入分段补助14.9亿元,带动企业研发投入350多亿元;有4800多家国家高企享受所得税减免105亿元;有7499家企业享受研发加计扣除额300.61亿;有879家企业获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54.7亿元。众多民营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二是注重壮大民营科技企业。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目前全省入库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4917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85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458家, 这些企业中民营企业占90%以上。
三是注重加强关键技术供给。建立省重点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库。2015年以来实施近100个国家级、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300多个区域项目,其中民营企业牵头或参与承担的项目占70%以上,涌现出一批标志性成果。如宁德时代承担两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突破了新一代锂电池和规模储能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份额连续四年位居全球第一。
四是注重加强创新平台支撑。集成优势资源打造6家高水平省创新实验室,正在启动建设2家省级创新实验室。全省建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245个、众创空间277家、企业孵化器178家、新型研发机构156家,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创新服务。
五是营造良好创新发展环境。颁布实施了《省科技进步条例》《省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规,为民营企业公平参与竞争、平等享受各类创新优惠政策提供了有力保障。选拔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310人,共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741项,每年引进外国人才6000多人次。全省已累计选认科技特派员2.5万多人次,实现创业和技术服务乡镇全覆盖。推动省政府与科技部、中科院、机械总院开展多轮科技合作取得丰硕成果,推动中科院系统32个研究所的186项科技成果在闽落地。
下阶段,我厅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围绕“优平台、强主体、聚人才、活机制”四轮驱动实施路径,狠抓科技政策扎实落实,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一是持续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发挥自创区先行先试优势,深化自创区和自贸区、省内其他高新区联动发展。推动福州建设福建科学城、厦门建设未来科技城、泉州建设时空科创基地,沿福厦泉轴线打造科技创新走廊,为广大民营企业搭建更优质的创新舞台。
二是持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专项行动和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和服务机制。认真实施企业“培优扶强”行动,扶持一批有潜力的民营科技型企业加速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是持续引建高水平创新平台。以更加灵活机制建好6家省创新实验室。持续推进和完善省部、省院会商共建工作机制,争取在闽布局建设一批大项目、大平台。支持民营企业建设企业重点实验室、科技孵化器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
四是持续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组建一批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产业链上下游共同参与、产学研深度合作的创新联合体。完善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机制,重点推进各类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创新资源向数字企业开放共享,落实科技创新券等奖励政策,为民营企业产学研提供优质服务。
五是持续营造良好创新发展环境。完善提升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和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技术(STS)福建中心等创新服务平台功能,优化全省技术市场布局。深入实施“八闽英才”培育工程,组织遴选“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千方百计培引一批“高精尖”短缺人才和工匠型人才。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强对制造业企业的政策解读,提高企业政策知晓率,支持享受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研发分段奖励补助和科技贷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让更多企业增强政策获得感。
领导署名:陈秋立
联 系 人:赵中川
联系电话:0591-87863286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