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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技厅:设置24条监察规则规范科技项目管理

时间:2014-07-15 00:00     来源:监察室     字体显示:        阅读:{{ pvCount }}次

    福建省科技厅根据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的特点,从项目的指南发布到项目的结题,共设置了24条监察规则,以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在指南发布与申报受理环节设置了6条规则,即正式发布的申报指南与厅长办公会议审定的内容不一致的,给予红灯警示;对申报指南未公开发布的,给予红灯警示;自申报受理开始到受理截止,少于70天的申报指南,给予红灯警示;对系统按时限自动关闭后,另开启申报的项目,给予红灯警示;对申报通知中确定的各推荐单位指标数与实际系统庙宇的指标数不一致的,给予黄灯提示;科技项目申报办理全部免费,对擅自收费提供投诉举报实时预警提醒。

  在项目立项管理环节设置了13条规则,即通过系统设定的各种项目类型的省内外专家比例值,对不符规定比例的,给予红灯警示;专家评分分值与平均分值相差30分以上(含30分)的,给予黄灯提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参评自己的项目,给予红灯加感叹号警示;评审专家与同期同类项目负责人重复,给予红灯警示;评审专家所在单位与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相同,给予黄灯提示;对专家评分排名在同批同类项目前30%,且管理评分排在后30%的项目,给予黄灯提示;对专家评分排名在同批同类项目后30%,且管理评分排在前30%的项目,给予黄灯提示;经专家、业务处评分和政策加分后形成的综合评分结果项目清单数据存档留痕,并与提交厅长办公会议的数据比对,不一致的,给予红灯加感叹号警示;自项目申报受理截止到项目审批公布,超过72个工作日的项目,给予红灯警示;对项目拟立项结果未公开的,给予红灯警示;所签定任务书中的各项指标与项目申请书中的申报预期达到各项指标不一致的,给予黄灯提示;对项目任务书的签定进行监督管理,统计任务书的签定情况,对于需签定任务书而没有签任务书的项目,给予红灯警示;预算表中项目管理费超过预设定额度的项目,给予红灯警示。

  在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环节设置了3条规则,即重点提取区域重大项目、高校重大项目和平台项目执行情况表,对未填写上年度执行情况表的项目,给予红灯警示;项目承担单位三年后未按时提交实施成效总报告的,给予红灯警示;厅业务处室未按时完成评估报告的,给予黄灯提示。

  在项目验收结题环节设置了2条规则,即对到期未验收的项目予以红灯警示;对验收结果未公开的,给予红灯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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