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创新实验室的建设程序是怎么样的?
来源:福建省科技厅 时间:2023-08-22 16:34

  省创新实验室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布局。由设区市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科研优势和重大科技需求,编制省创新实验室建设建议书,在征求省内外专家意见后上报省创新实验室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挂靠省科技厅)对实验室建设建议书进行审核,并召开专家可行性论证会。筹建方案经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报省委、省政府研究,按程序启动建设。

  批准建设的省创新实验室组建理事会(领导小组)、学术咨询委员会,开展实验室各项建设工作和科研任务。设区市政府作为建设和管理的主体,落实省创新实验室建设经费,督促省创新实验室按建议书进行建设、合理使用科研经费、提升科研产出。

  省创新实验室启动建设3年后,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估。重点考察省创新实验室筹备建设和建设建议书任务落实情况,包括人才团队建设、主要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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