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按福建省《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2016-2020)》的要求,申请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应同时符合“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主营产品的销售额应占60%以上”等8类条件要求,未将企业所得税申报类别作为申报条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