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7月18日02版 记者 李珂 实习生 韩欣稚) 日前,福建省科技厅下发通知,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正式启动第四批福建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工作,本批次计划遴选人数共20名左右,不限国籍。
“创业之星”申报者需为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所创办企业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已有产品投放市场且有较强竞争力和较大市场份额,重点支持依靠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并成功开展成果转移转化的科技型创业人才,特别是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人才。
“创新之星”申报者年龄需在50岁以下,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业绩突出,在前沿科技、交叉学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具备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等,聚焦数字经济、海洋经济和绿色经济,重点支持前沿科学研究、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以及“双碳”相关领域的紧缺人才。
本批次相关申报推荐工作全部通过福建省科技厅人才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kjjl.kjt.fujian.gov.cn/rcps)在线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