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福建省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社发处 时间:2023-10-18 10:03

有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实施细则(暂行)》(闽科规〔2023〕2号),决定组织福建医科大学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肿瘤医院、医大附属第二医院2023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以及医大附属协和医院、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福建省立医院2023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项目申报。现予发布申报指南,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申报、推荐时间安排表

序号

计划名称

项目

涉及部门

申报截止时间

推荐截止时间

受理处室

1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科技创新联合资金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医科大学)项目

福建医科大学校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福建医科大学临床教学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

2023年11月13

2023年11月28

社发处

2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项目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2023年11月13

2023年11月28

3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项目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3年11月13

2023年11月28

4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项目

福建省立医院

2023年11月13

2023年11月28

5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2023年11月13

2023年11月28

6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福建省肿瘤医院

2023年11月13

2023年11月28

7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

2023年11月13

2023年11月28

备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可申报上述12类项目、附一医院可申报上述13类项目,福建省立医院可申报上述14类项目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可报上述1、5类项目,福建省肿瘤医院可报上述1、6类项目,附二医院可申报上述17类项目

 

附件:1.2023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医科大学)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项目申报指南

3.2023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项目申报指南

4.2023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省妇幼保健院)项目申报指南

5.2023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省肿瘤医院)项目申报指南

6.2023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福建省立医院)项目申报指南

7.2023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项目申报指南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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