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提出20条政策和措施 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
来源:央广网 时间:2023-11-20 00:07

  央广网福州11月19日消息(记者李姗姗)近日,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突出目标和问题导向,重点破解当前福建省科技创新发展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和短板,推进更多政策举措由单项突破向整体发力。《通知》围绕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重点从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企业研发、机制创新和人才育引等五个方面,提出20条政策和措施,力求务实管用。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对接不畅,服务机构不“专”,转化效率不高等困境,《通知》提出,建设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入驻,对通过平台促成交易的技术转让方给予财政奖补;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搭桥”行动,实施技术经纪(理)人培育计划;大力培育技术转移机构,对业绩排名前三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和省级交易类技术转移机构给予财政奖励,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机构。

  建设高能级研发创新平台

  当前,福建存在大院大所大平台少,科技产业结合不够紧密等情况。对此,《通知》明确,要重点打造省创新实验室;加快建设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引导政产学研金服多方参与投入;建设12个左右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更加灵活的资金奖补和运行管理机制;积极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对获批建设国家级平台和高新区给予一次性最高1000万元奖励;同时推动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建设,鼓励建设“创新飞地”和海外研发机构。

  推动企业加强科技创新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是另一痛点,《通知》强调,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决策的主体地位,大幅增加各类科技专家库中企业专家数量和权重;强化企业研发投入的主体地位,对研发投入占比高于5%的企业,重点保障用地、能耗排放等指标,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强化企业科研组织的主体地位,支持规上企业建设联合实验室,并按其新增研发设备非财政资金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后补助;对企业承担国家重点科技项目,按获得实际资助额1:1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配套奖补;支持省属国有企业探索设立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专项基金。

  深化科研管理机制创新

  为集中财政科研资金投向,提升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通知》提到,要完善重大科研攻关机制,建立统筹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遴选机制,建设“揭榜挂帅”公共服务平台,每年实施10个以上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重点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持续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允许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实行单列管理,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持续推进省创新研究院体制机制创新,推动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等工作。

  培育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

  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兴则产业兴。要加大高层次人才培育引进力度,探索建立重点产业高端人才举荐制度,落实完善省级高层次人才晋级和荣誉奖励制度;加大高层次人才科研支持力度,对入选国家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建立相应的配套支持和保障协调机制;加大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使用力度,设立省级青年科学基金,新增创新、优秀、杰出、攻关等4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加大国家科学技术奖奖励力度,对新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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