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2月27日 记者符晓波)日前,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 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增强区域创新策源能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科技创新支持体系、营造创新生态四个方面提出16条举措,以进一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强科技集群综合竞争力,提高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水平。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以来,中央赋予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中国—金砖国家新时代科创孵化园等重大使命与任务,对厦门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提出更迫切的要求。此次制定《若干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为加强原始创新能力并夯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若干措施》提出,加快引育一批顶尖人才团队以及新型研发机构、小试中试平台、未来产业概念验证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型新型研发机构,将给予最高1亿元的资金支持;《若干措施》还鼓励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省创新实验室等合作开展订单式定向研发,支持高校院所采用免费许可、“先用后转”等方式将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推动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和成果在厦门转化。
2023年3月,厦门出台《厦门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实施方案》,提出把发展动能转换到依靠科技创新上来,到2026年将厦门建设成为支撑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与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经过一年建设,厦门市科学城已吸引2家省创新实验室、12家新型研发机构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落地,核心园区累计注册入驻企业超过1600家;2023年,厦门创新主体不断壮大,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突破4000家,有7家企业跻身国内独角兽、准独角兽榜单,突破8英寸碳化硅外延晶片量产技术、高品质氮化铝粉体材料产业化关键技术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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