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5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合作处 时间:2023-03-31 17:19

省发改委:

  黄蕾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两岸产业融合发展研究的建议》(第1451号)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省科技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对台工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闽台科技融合发展,引导鼓励我省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与台湾地区开展科技项目合作、科技人才交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等,助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开展闽台科技项目合作,推动闽台科技协同创新。落实“两个同等待遇”政策,支持在闽台胞台企一视同仁申报各类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时,对在闽台资企业、台湾教师及其研发团队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优先支持。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与台湾地区合作,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能源、现代农业等领域,加强重点关键技术攻关,联合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产业化合作研发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近三年来,我厅立项支持厦门大学、福州大学、闽江学院等科研单位与台湾东海大学、台湾中原大学、台湾宜兰大学等单位实施省级科技计划对台项目10项,资助经费405万元。

  二是实施惠台科技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2022年,我厅赴闽江学院海峡学院、闽台大学生三创基地、科技企业育成中心等单位开展调研座谈,并向在闽台胞台企发放《服务在闽台企惠企科技政策简介》,宣导惠台科技政策。同时,针对闽台科技融合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需求,组织专家团队开展课题研究,为闽台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工作提供政策参考。立项支持闽江学院开展《闽台创新创业政策分析及两岸科技合作对策》省级创新战略研究项目,就推进闽台科技产业转型升级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力争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

  三是建设闽台科技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布局设立了一批闽台港澳科技合作基地,其中闽台科技合作基地8家,基地重点围绕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海洋高新产业等领域开展闽台港澳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技术转移和产业化示范。例如支持闽江学院与香港中文大学、台湾海洋大学和澳门科技大学共建“智能药物闽台港澳科技合作基地”。

  下一步,我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落实落细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持续推进闽台科技创新融合工作。

  一是强化战略研究。充分发挥高端智库作用,强化闽台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战略研究。开展“关于推动在闽台企创新融合发展,更好助推新福建建设的对策研究”重点调研课题研究,深入我省台资企业和高校院所开展专题调研,加强科技惠台胞台企政策宣介。

  二是强化项目带动。深入落实“两个同等待遇”政策,支持“海峡两岸产业融合发展研究院”在内的省内科研单位与台湾地区科研单位联合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共同开展科技项目合作、关键技术研发、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等,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三是强化平台建设。不断完善闽台科技产业合作机制,围绕电子信息、高端机械、石化、数字经济、精密制造等重点产业,加大闽台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力度,进一步探索海峡两岸科技创新融合新模式。

  领导署名:李志忠

  联 系 人:李海明

  联系电话:0591-87882177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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