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182号提案
来源:高新处 时间:2024-07-03 16:28

吴崇伯委员:

  《关于支持我省民营企业深耕海外市场的提案》(2024118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基本情况

  (一)注重完善科技政策体系。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会同省工商联制定出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平台建设、加速成果转化和引育科技人才等。用好用足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惠企政策,2023年共有12732家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计扣除额达624.43亿元;累计发放“科技贷”共计338亿元,惠及企业4880家,两项政策90%以上均由民营企业享受。2022年度全省规上工业民营企业R&D研发投入539.59亿元,占规上工业企业总量的 63.59%。

  (二)着力构建技术攻关体系聚焦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建立完善“揭榜挂帅”、重大专项和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等多层次多类别的科技计划项目支撑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其中民营企业牵头或参与承担的项目占70%以上,涌现出一批标志性成果。如宁德时代突破了第三代CTP麒麟电池等关键核心技术,福耀玻璃的汽车玻璃关键工艺、新大陆的数字身份确认等新技术全国领先。

  (三)强化科创平台支撑体系。引导支持省创新实验室加强与民营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汇聚1700多名高层次人才,突破核心技术150多项。支持宁德时代、福耀玻璃等民营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目前,全省已建有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75家、众创空间380家、高新区12家,构建起“众创空间-孵化器-高新区”的全链条科技创新孵化体系,为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提供良好服务。

  (四)构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增量提质”和龙头企业“培优扶强”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目前,全省共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1.4万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7195家,其中民营企业均占90%以上。

  (五)完善科技对外交流体系。制定《省科技系统招商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有效科技招商需求49项。加大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力度,2023年支持民营企业等主体与德国、英国、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开展新材料、新能源、智能装备等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6项;与京津冀、粤港澳等区域开展科技合作,实施京闽科技合作项目14项,泛珠区域科技合作项目19项。组织我省民营企业科研人员参加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启动仪式等国际科技交流活动。推动与金砖国家的科技交流合作、科技创新与产业孵化等工作,助力厦门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建设。支持福建省逸源水产科技等民企与台湾大学等高校科研单位加强科技合作交流,持续对接引进更多优质创新资源。

  二、下阶段工作举措

  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吸纳您所提建议,深化改革创新,加强精准施策,培育新质生产力,助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发展。

  (一)支持民营企业更大力度开放合作创新。鼓励支持省内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以多种方式设立海外研发机构,集聚当地创新资源开展研发活动,积极融入全球研发创新网络。支持民营企业与创新型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机构合作开展产业技术攻关、成果转移转化等,提升企业开放创新水平。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或参与建设省闽台港澳科技合作基地,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创新资源集聚地区建设异地研发(孵化)机构。

     (二)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实施工业科技创新行动,开展重点产业技术路线图梳理,分类有序推进科研攻关。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等龙头企业牵头,协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突破产业链中“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难题。

  (三)支持民营企业强化科创主体地位。持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增量提质”行动,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链条,争取今年全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万家以上。推动民营企业提升研发能力,力争至2025年底,全省民营百强中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和省工商联所属商会会长单位中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规上制造业民营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提升到60%左右、研发机构覆盖率提升到30%左右。

  (四)支持民营企业完善平台服务体系。支持民营企业牵头组建或参与建设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引导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创业场地、双创导师、技术服务等各类高质量孵化资源与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精准匹配,更好地服务科技人员创办更多民营科技企业。加大科技平台招引,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与名校大所央企合作设立高水平研究院或校(院)企联合创新平台。

  (五)支持民营企业引育科技创新人才。注重“政府引才”与“企业引智”双向发力,依托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大力培育和引进顶尖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支持民营企业申报省引才计划、省“双创之星”等重点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中国侨智发展大会”等重要引才引智平台。积极推行以“一县一团”“一业一团”“一团服务一产业链”模式选派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助力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六)支持营造民营企业良好发展生态。加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等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加强与财税、金融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科技贷”等普惠性政策落实,让更多民营企业“应享尽享”“直达快享”。支持民营企业常态化参与技术创新决策,建立健全企业稳定参与政府科技决策和咨询工作制度。建设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促进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需求清单和省内外重大科技成果清单“无缝”对接,为民企提供更优质服务。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创响福建”创新创业大赛、“创响福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积极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创新创业创造氛围。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李志忠

  联 系 人:王志锋

  联系电话:0591-87303528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