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建平代表:
《关于对兴化湾南岸工业区实施产业扶持和基础设施配套布局的建议》(第1182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委、省商务厅、莆田市人民政府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兴化湾南岸工业区纳入莆田高新区范畴的建议
莆田高新区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据了解,关于国家级高新区的扩区或调区,目前还没有启动过这个批准工作,如何申请批复国家部委还在商议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的有关精神,“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的省(区、市),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或调整区位”等相关激励措施,如果我省获得相关激励,并待扩区的相关程序确定后,我厅将积极和科技部沟通,并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和安排,努力支持莆田高新区扩区建设。目前,我省其他高新区多采取一区多园的方式将其它园区纳入高新区统筹管理,莆田市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将兴化湾南岸工业区纳入莆田高新区统一管理和规划。
二、关于对央企、世界500强和台湾百大等大项目倾斜落户的有关建议
省商务厅支持引导世界500强和台湾百大及其配套企业落户兴化湾南岸。2017年,积极开展小分队招商,组织各地重点走访拜会世界500强企业、台湾百大企业以及重要工商团体等合计487家,举办95场项目对接活动,邀请包括台湾电电公会在内的339个团组、2023名客商来闽开展投资考察。充分发挥对台人脉资源优势,协助莆田市开展了妈祖国际健康城(两岸医疗合作先行区)专场招商对接活动,并先后邀请台湾国民党副主席、前卫生署署长、国光生物科技集团董事长、两岸峰会生物医疗小组总召集人詹启贤先生和鸿海集团郭台铭董事长与莆田市李建辉市长洽谈。省政府《关于加快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16〕356号)明确,对500强来闽投资将在财税扶持、要素保障、技术创新、环境营造等方面给予优惠。
下一步,省商务厅将继续对外资企业实际到资一定金额的给予到资奖励,并对500强企业、台湾百大降低奖励门槛。建议莆田市根据兴化湾南岸工业区的产业规划定位和自身优势,瞄准特定的世界500强和台湾百大企业,开展针对性招商。省商务厅将按照职能,发挥招商工作优势,协助莆田做好招商工作。探索对标张江高科、江苏昆山做法,招大商,引强资,打造千亿工业园区。
三、关于省级给予配套和一定比例的税收返还,用于扶持兴化湾工业园发展基础设施的有关建议
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将兴化湾南岸工业园区改造升级项目纳入全省工业园区改造升级工程包,帮助落实“一包一策”,争取中央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省地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强化项目协调调度,定期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汇总分析进度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有关问题,推动了兴化湾南岸园区港区道路等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园、萩芦溪口城市综合服务区、新型材料产业园、港口物流园区等港区产业园项目建设。
下一步,加强对兴化湾南岸工业园区改造升级工程包项目的跟踪、督促、指导,帮助协调解决园区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强与省发改委、财政厅、投资集团等部门协调,深化落实工程包“一包一策”,帮助园区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公用配套设施、生产性服务设施、人才与科技服务平台设施项目争取有关资金、基金支持。
四、关于省级层面实施顶层设计和产业规划,引导对应产业落地,避免重复建设和互相竞争,增强工业园区承载力和项目对接能力的有关建议
通过省级网上招商平台,帮助推介园区招商项目,指导园区结合产业基础和发展定位,有针对性收集梳理相关产业链重要企业信息,掌握有关投资意向,组织小分队针对特定的项目、区域开展精准对接,推动了投资240亿元的中华映管中小尺寸面板、投资16亿元的新能源汽车制造、投资15亿元的台联电砷化镓生产、投资10亿元的上海电气风机制造与组装项目等一批大项目落户工业园。莆田市根据产业规划和园区功能差异,科学制定产业布局,在涵江区兴化湾南岸工业区重点引进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等重点领域大项目,促进产业集聚,提升园区产业发展整体水平。
下一步,围绕莆田市、兴化湾南岸区域发展定位,帮助指导莆田市和兴化湾南岸产业区发展。一是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行业商协会等第三方组织招商引资作用,精心策划、强化宣传,利用省级民企对接等平台,加强与民企500强及行业龙头企业、在外莆商的联系对接,围绕先进制造业、高端电子信息产业、绿色食品加工和兴化湾南岸产业链条的缺失环节,指导园区再策划对接一批先进制造业、生产服务业大项目、好项目,力争莆田市2018年对接民企产业合同项目投资320亿以上。二是加快现有项目落地速度,完善省民企项目问题协调机制,调动各方资源,帮助园区破解项目落地过程中的用地、用林、用海、环评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落地。
五、关于引导央企、世界500强和台湾百大及其配套企业落地新园区,对引进的上下游企业同等享受龙头引进政策,对其产生的税收增量,提取一定比例奖励给龙头企业。建议省政府支持莆田华佳彩二期,支持云度和上汽合作,鼓励百威博雪津引入上下游配套,将兴化湾南岸工业区打造成为先进制造基地,高端电子信息产业聚集区和绿色食品加工区的有关建议
对华佳彩等公司引进的上下游产业链配套项目,莆田市已在其投资协议的相关条款中明确参照龙头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围绕莆田市、兴化湾南岸区域发展定位,帮助指导莆田市和兴化湾南岸产业区发展。一是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行业商协会等第三方组织招商引资作用,精心策划、强化宣传,利用省级民企对接等平台,加强与民企500强及行业龙头企业、在外莆商的联系对接,围绕先进制造业、高端电子信息产业、绿色食品加工和兴化湾南岸产业链条的缺失环节,指导园区再策划对接一批先进制造业、生产服务业大项目、好项目,力争莆田市2018年对接民企产业合同项目投资320亿以上。二是加快现有项目落地速度,完善省民企项目问题协调机制,调动各方资源,帮助园区破解项目落地过程中的用地、用林、用海、环评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落地。
六、关于加大政策引资力度的有关建议
2017年,莆田市制定了《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战略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的若干意见》,对落户企业在股权投资、产房代建、设备补贴、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其中政府性产业基金在落地时即参与股权投资;对央企、世界500强和台湾百大等企业可“一事一议”。
下一步,探索出台支持园区开展民企对接的扶持措施。一是制定福建省民企产业项目第三方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对引进项目按照首期核准或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额大小分档一次性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二是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将继续强化对兴化湾南岸工业区发展工作的指导,从工业园区产业规划、产业链招商等方面,加大对园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民企对接项目按照项目投资额的1‰给予地市前期工作经费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七、关于对相关企业人才团队直接奖励政策和子女落户政策的有关建议
我省目前已开展的做法为:一是制定实施《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对经确认且正式到岗落地的高层次人才,按A、B、C三类标准进行认定,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A类国内引进100万元、境外引进200万元,B类国内引进50万元、境外引进100万元,C类国内引进25万元、境外引进5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费支持。二是大力实施省引才“百人计划”。对遴选上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100-300万元不等的经费支持。三是会同省教育厅、人社厅制定出台《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对在闽工作入选的国家人才(科技)计划、省级人才计划的人才,及经确认的A、B、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协调解决子女入转学相关问题。比如,莆田市目前共引进省引才“百人计划”专家(团队)14个,认定ABC类高层次人才87人(其中台湾引进21人)。
莆田市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在引才、用才、育才、留才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一是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方面。积极实施创业创新人才团队引领工程,开展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遴选工作,给予入选团队300万元补助,给予入选个人最高150万元补助;入选国家和省级计划的,市级按1:1比例给予配套补助。对引进国内500强企业和主板上市公司总部的中高层管理人才,或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倍以上的人才,给予企业(不含中央、省属国有企业)税前支付薪酬30%的补助,同一对象累计补助不超过5年,当年度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省市补助不重复享受。二是高层次人才子女落户入学入托方面。不断完善引进人才随迁子女就学政策,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依据就近原则和人才意愿,可择校一次,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统筹安排;中学阶段选择民办学校的,本人自行承担同级公办学校的学费,其余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探索建立国际学校、外国语学校,在具备条件的公立学校开设国际班、国际课程,满足海外人才子女教育多样化需求。三是台湾百大高管人才政策方面。市委、市政府正积极贯彻落实国台办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研究制定《莆田市关于促进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台湾人才的引进力度。截止2017年12月,全市申报获批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共有87人,其中台湾人才21人、补助金额达1600万元。
目前,正在起草的《新福建人才建设行动纲要(2018-2022)》初步考虑有:一是制定实施产业领军团队支持办法。对遴选的产业领军团队每年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支持,根据如窜团队的政策需求,原则上对标国内最优惠政策动态调整,对能实现重大产业突破的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特殊支持。二是制定实施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和管理支持办法。认定支持100名特级人才、1000名A类人才和1000名B类、C类人才,对特级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的补助;对A、B、C三类高层次人才(团队),分别给予25至300万元的奖励,其中,引进人才另行给予25至200万元的安家补助。三是深入实施《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遴选办法》等五个文件,围绕重点产业引进一批台湾高层次人才,依托人才中介机构统一招聘台湾优秀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来闽工作,并分级给予30、20、10万元支持。
领导署名:陈秋立
联 系 人:叶碧海
联系电话:87881151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