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6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科技厅 时间:2019-03-18 16:10

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加大创新力度支持老旧园区厂房、居民小区闲置空间合理利用的建议》(第1360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发展众创空间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政策措施

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若干措施》,就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重点、行业布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明确建设和发展一批具有明确产业指向和区域特色的专业孵化器。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新建、扩建和改建孵化器。孵化器用地指标和土地供应按工业用地相关政策执行,并可配以一定比例的生产服务设施用地。

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重点突出、资源集聚、服务专业、特色鲜明的创业创新载体建设,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系统性优化我省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拓展创新创业覆盖广度,提升创新创业科技内涵,增强创新创业发展实效。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和省级孵化器,我厅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新建孵化器(众创空间)按1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指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最高补助100万元;改扩建的孵化器(众创空间)按5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截止目前,我厅共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用房补助资金1100万元。

二、关于我省孵化器、众创空间发展情况

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总数达166家,其中省级孵化器45家、国家级孵化器14家(含2家大学科技园)孵化场地面积325.8万平方米,在孵企业数5003家,在孵企业员工总数8.47万人。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引进清华启迪等先后落户我省,设立孵化基地。一批本土品牌如启达、大闽孵化器等不断壮大,在全省乃至全国连锁经营,为本地区包含新侨在内的创业企业、入驻团队提供优质的创业服务,助力我省创业企业成功孵化。

全省众创空间孵化总面积达91万平方米,提供工位数5万个,创业导师队伍6582,常驻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达7905个,2018年全年众创空间内新增注册企业数量2600家。领域涵盖互联网+、文化创意、装备制造、旅游、电商和农业等,已成为我省“双创”的重要阵地。

下一步,将支持各地要充分利用老厂房、旧仓库、存量商务楼宇以及传统文化街区等资源改造成为创新创业载体,鼓励多元主体建设并运营孵化器、众创空间,鼓励各地引进国内运营模式先进的孵化器,补充自身运营能力不足的问题,培育当地产业特色的企业。推动各地根据当地产业特点,针对各个行业的特定细分领域,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龙头骨干企业独立或合作建设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争取试点建设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

 

领导署名:陈秋立

联 系 人:叶碧海

联系电话:87881151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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