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阶段,我厅将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全面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狠抓创新政策落实,着力营造创新生态,奋力增加科技有效供给。一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切实抓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七条措施》落实,激励企业等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在更高起点上推动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围绕“松绑”“放活”关键点,认真落实我省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不断释放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潜能。推动构建高校、科研院所区别于一般事业单位的管理运行模式,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充分赋予高校、院所科研管理和成果转化自主权。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科技奖励制度,将科研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增加知识价值,让有作为、有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名利双收”。二是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高端制造和新能源等领域,加强物联网智能芯片、新一代面板显示、区块链应用和超薄玻璃等重点关键技术攻关,着力突破“卡脖子”技术,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联动发展,提升科技创新高质量供给能力。三是深入推进人才评价改革。完善以“用”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以产业招揽人才、以人才引进项目、以项目对接人才。建立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创新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对重大科技贡献人员、优秀创新团队和青年人才的激励,落实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政策,壮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队伍,夯实我省科技人才的厚度。启动“创业之星”“创新之星”支持项目,每年遴选20个省级“创业之星”和“创新之星”。推进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完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开展外国高端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加强引才引智项目建设,引进一批国(境)外专家、领军人才,鼓励龙头企业、重点高校和研究机构积极推荐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加强与海外机构合作,拓宽引才引智渠道。
二、关于培育“独角兽”和“科创板”企业群体情况
近年来,省科技厅按照省委于伟国书记提出的“要像扶持上市企业一样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指示要求,着力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层次,着力抓好政策制定、宣传辅导和政策执行落实等关键环境,成立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长效机制。2018年,全省入库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3344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904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3800家,超额完成省政府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创新型企业核准评价,全省拥有省级创新型企业684家,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1家。新增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522家,累计达1823家,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这些科技创新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市场潜力大等特征,许多已成为上市企业或成为备选企业,部分企业甚至可能成为新的“独角兽”企业和科技领军示范企业。
下阶段,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领导要求,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企业培育长效机制,培育壮大企业创新主体。一要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突出对软件和集成电路、新材料、智能制造和用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企业等重点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帮扶企业的精度。二要建设完善“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系统”,为企业打造方便、快捷、高效的“直通车式”高企培育、认定服务平台。用好省级高企培育专项资金,建立动态调整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出入库培育企业给予奖补资金支持。三要支持高企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明确高企在立项时给予优先支持、享受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综合评审中加分奖励。持续开展创新型企业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鼓励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2019年,全省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50家,新培育省级高新技术企业400家以上。
三、关于建设科技孵化和产业园区的有关情况
从国内外实践发展都表明,建设环境良好的科技孵化器和产业园区,是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和培育高科技企业有效载体和途径。近年来,省科技厅在学习借鉴国内外经验基础上,大力推进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带动高新区、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双创平台等综合举措,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着力为重大平台、高端科研人才和科技领军企业发展提供良好支撑。
一是发挥福厦泉自创区示范作用,创新改革先行效应彰显。两批创新政策举措已在全省推广,收到较好成效。一些政策举措被审计署广州办作为典型案例予以肯定。福州片区在国内率先出台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厦门片区科易网“互联网+技术转移”新模式已在全国复制推广,泉州片区引进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共建泉州半导体高新区。目前,全省约84%的高新技术企业、69%的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和71%的新型研发机构在福厦泉成长。同时,各市积极与福厦泉三市开展创新合作和资源对接,共享自创区建设发展红利。全省国家高新区在全国排名稳步提升,厦门高新区跃升到全国第15位。2018年,全省7个国家高新区完成工业总产值预计8137亿元、增长9.7%。
二是双创平台向专业化发展,为培育科技企业提供良好平台。依托双创示范基地,加快发展创新工场、创客空间、孵化器和加速器等新型孵化模式,为初创企业提供全流程创新创业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备案科技企业孵化器171家,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4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45家。全省拥有国家级众创空间52家,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3家,省级众创空间215家。
三是高水平研发平台加快建设。制定出台《福建省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资助设立宁德时代新能源-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联合研发中心等4家引进重大研发机构,立项建设福建省新药研发中心、康复产业研究院、肿瘤精准医疗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在设区市启动建设9个产业技术研究院,111个国家级和省级科技研发创新平台获得补助5412万元。建设和发展省级新型研发机构70家。海西研究院三期工程进展良好,海西院厦门稀土所和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的台商和晋江两个园区已投入使用。
下阶段,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完善平台管理创新体系,着力为孵化科技型企业和扶持壮大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一是推动“双创”支撑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充分利用老厂房、旧仓库、存量商务楼宇和传统文化街区,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的创新孵化载体,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创业孵化链条。引进国内外知名创新创业服务机构,鼓励具备一定科研基础的市场主体,立足区域优势建设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
二是着力打造重大创新平台。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和关键技术研发,推动谋划、生成、落地、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提高创新资源集聚的强度。加快推进中科院海西研究院(三期)、厦门大学石墨烯工程与产业研究院和福建省新药研发中心、康复产业研究院等重点工程建设。做大做强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泉州装备研究所等重大创新平台,加快建设智能物流产业研究院。支持建设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厦门大学能源材料中心。
三是进一步发挥福厦泉自创区示范引领作用。紧扣机制活要求,围绕国务院赋予的七大改革任务,用好“先行先试”金字招牌,不断创造新做法和新经验,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具备条件的在全省复制推广,密切跟踪已推广政策的实施成效。推动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带动效应明显的园区、平台和项目,有效提升自创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推动省内其他高新区主动对接自创区,把国家高新区作为自创区建设的主阵地,着力增强核心载体功能。支持福州、厦门、泉州打造创新发展“引领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科技城,吸引名校名所名企聚集,推动形成福厦泉科技创新走廊。
四、关于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有关情况
科技金融是科技创新的点火器。近年来,省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发展科技金融政策,立足产业和企业创新需求,先后出台发展科技保险、科技创投和科技风险补偿等政策,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如2018年我厅出台了《福建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试点方案》,每年设立2亿元专项补偿资金,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风险补偿和增信支持。支持6家银行设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累计为100多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11多亿元。开展科技与保险结合,发放科技保险补贴2100多万元,400多家次高新技术企业获得300多亿元风险保障。生物医药创投基金投资8家企业1.9亿元。这些都为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贵”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阶段,我厅将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人工智能、石墨烯、生物制药、工业互联网和高端制造等重点产业和科技创新需求,进一步落实《福建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方案(试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原则,通过“银政保”“银政”两种模式,为全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风险补偿和增信支持。继续推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无抵押贷款,组织筹建福建省科技成果转化创投基金,推动我省科技型企业登录上交所科创板,增强科技型企业融资能力。鼓励各类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机构,投资科技型企业。搭建福建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实现“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与“科技型企业”两端无缝连接。继续支持福州市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挥示范效应。
领导署名:陈秋立
联系人:叶碧海
联系电话:0591-87881151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