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礼辉代表:
《关于加强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创新平台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903号)由我单位会同省教育厅、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规划建设,扩大平台整体规模的建议
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若干措施》、《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就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重点、行业布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明确建设和发展一批具有明确产业指向和区域特色的专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目前,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总数达166家,其中省级孵化器45家、国家级孵化器12家,孵化场地面积325.8万平方米,在孵企业数5003家,总计培育高新技术企业700多家。省级众创空间215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52家,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3家。全省众创空间孵化总面积达91万平方米,提供工位数5万个,创业导师队伍6582人,常驻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达7905个。目前,我省有福州大学、厦门大学两家国家大学科技园,享受国家级孵化器的相关政策措施。
二、关于拓展服务链条,健全载体衔接机制的建议
据统计,在高新区内集聚科技企业孵化器32家,在孵企业1163家,拥有有效知识产权数为6149个,在孵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近11亿元;众创空间71家,当年服务的初创企业1176个,当年获得投融资的初创企业的数65个,初创企业当年获得投融资总额2.34亿元。重点支持福州863软件专业孵化器服务中心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的创业孵化链条,持续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建园区产业生态系统,服务建设17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重点支持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入选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大力构建“2+6”创新创业体系,即“孵化+投资”的双轮驱动发展模式和“金融服务平台、公共技术平台、专业孵化平台、人才培训平台、市场拓展平台、商务服务平台”等6大服务平台,已建成完整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的创新孵化和企业培育链条,围绕创新创业生态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园区营商环境,服务3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近50家众创空间。鼓励省级以上科技孵化器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期内每培育1家,省级财政给予奖励5万元。
三、关于落实政策支持,鼓励民营平台发展的建议
落实《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和省级孵化器,我厅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新建孵化器(众创空间)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指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最高补助100万元;改扩建的孵化器(众创空间)按5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目前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近一半是民资运营的,在政策支持上与国有孵化器一视同仁,截至目前,我厅共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资金3000多万元。
四、关于提升增值服务,优化创新服务环境的建议
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在孵企业提供持续、高效、低成本的技术服务支持,截至目前,全省孵化器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投资额达1.2亿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总收入达5700多万元。推进创业导师库建设。全省共遴选火炬创业导师236名,引导创业导师对创业者进行分类、分阶段指导,提高创新创业者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培养更多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创新人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创新券制度。对利用开放共享仪器设备开展科技创新进行后补助,凡省内科技企业和创客利用省大仪网络管理平台或国家网络管理平台资源开展分析、测试、检验、试验产生的费用,可按实际支出费用50%标准申请创新券补助。纳入省大仪平台管理的科研设施仪器单位,向相关服务机构支付的设备维修、测试技术咨询的费用,可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标准申请创新券补助,2015-2018年,全省对符合条件的1435家企业共下达科技创新券补助8487.2万元。
科技金融结合更加紧密。出台《福建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试点方案》,每年设立2亿元专项补偿资金,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风险补偿和增信支持。支持6家银行设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累计为100多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11多亿元。开展科技与保险结合,发放科技保险补贴2100多万元,400多家次高新技术企业获得300多亿元风险保障。生物医药创投基金投资8家企业1.9亿元。推进“金服云”平台建设。配合省数办等有关部门抓紧推动为全省金融机构提供各类企业经营信息归集、查询及银企融资需求对接的“金服云”平台建设,将汇聚政务数据与商业数据,打造集企业经营数据、工商数据、公共数据、税费数据、进出口数据为一体的数据库,引导金融机构通过有效利用数据库为中小微企业和科技企业提供高效融资对接服务,逐步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总结推广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为包括科技企业在内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2018年累计支持402家小微企业获得贷款439笔,支持贷款余额7.95亿元。
五、下一步工作
1.持续推荐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支持各地要充分利用老厂房、旧仓库、存量商务楼宇以及传统文化街区等资源改造成为创新创业载体。鼓励各地引进国内运营模式先进的孵化机构和多元主体建设并运营孵化器、众创空间,推动各地根据当地产业特点,针对各个行业的特定细分领域,培育当地产业特色的企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龙头骨干企业独立或合作建设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创业孵化链条。
2.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落实《福建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方案(试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原则,通过“银政保”“银政”两种模式,为全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风险补偿和增信支持。继续推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无抵押贷款,组织筹建福建省科技成果转化创投基金,推动我省科技型企业登录上交所科创板,增强科技型企业融资能力。鼓励各类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机构,投资科技型企业。搭建福建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实现“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与“科技型企业”两端无缝连接。继续支持福州市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挥示范效应。
3.落实政策优化创新创业环境。落实孵化机构税收优惠、财政贴息等扶持政策,为创新创业者减负助力。综合运用减免规费、财政奖补等政策手段,从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建立政金企高效合作机制、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形成政策合力,支持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为各类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发展扶上马、送一程,推动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陈秋立
联 系 人:叶碧海
联系电话:87881151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