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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馨代表:
《关于加大支持我省高品质商务服务业创新和发展的建议》(第13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技服务业的有关情况
2015年2月,我省出台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八条措施,对我省重点发展的科技服务业进行梳理,界定了相应的目标范围,重点提出了大力培育研发设计服务新业态、提升技术转移服务水平、强化检验检测认证计量服务、加大创业孵化服务支持力度、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鼓励多元化科技投融资服务、整合资源建设科技服务业集中区、加强人才培养与科技服务业管理等政策支持措施,较好地引导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我厅在推进科技服务业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在研发设计方面。出台“加快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发展六条措施”、“福建省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资助设立宁德时代新能源-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联合研发中心等4家引进重大研发机构,立项建设福建省新药研发中心、康复产业研究院、肿瘤精准医疗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在设区市启动建设9个产业技术研究院,111个国家级和省级科技研发创新平台获得补助5412万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发展省级新型研发机构70家。二是在创业孵化方面。截至目前,全省备案科技企业孵化器166家,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4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45家。全省拥有国家级众创空间52家,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3家,省级众创空间215家。2018年,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新增有效入网单位35家,30万元(含)以上仪器486台,新增仪器原值4.03亿元。三是在科技金融方面。出台《福建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试点方案》,每年设立2亿元专项补偿资金,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风险补偿和增信支持。支持6家银行设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累计为100多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11多亿元。开展科技与保险结合,发放科技保险补贴2100多万元,400多家次高新技术企业获得300多亿元风险保障。生物医药创投基金投资8家企业1.9亿元。四是在成果转移转化方面。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精准对接,举办成果推介对接会等形式多样的对接活动,促成一批项目和平台落地。继续推动院省合作,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福建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等6个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签约落地。2018年,我省认定登记技术合同7753项,成交金额110.9亿元,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连续三年突破百亿大关。
二、关于借助“一路”国家成立联合实验室的建议
目前,福建已有许多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以不同方式与海外科研生产单位合作,建立联合研究开发与实验机构。比如,厦门大学联合英国蓝石科技等企业建设厦门大学石墨烯工业技术研究院,引进诺奖得主康斯坦丁·诺沃肖洛夫教授及国际一流人才,建立多方协同的建设模式;福建汽车工业集团与德国奔驰公司合资建立的福建奔驰汽车研发中心,成为德国戴姆勒集团在海外唯一的商务车研发和检测机构;福建鸿博光电、漳州科能电器、漳州片仔癀等优势企业陆续在波兰、印尼、香港等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了联合研发中心或联合实验室,就相关技术产业化进行针对性研究。目前,我省有29家单位提出共建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意向67项。
三、下一步工作
进一步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创新驱动发展试验,持续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引导并支持我省高校和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联合实验室和研发中心的合作。着力推动闽台科技合作,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对台“66条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作用,推进闽台融合创新、协同发展,鼓励两岸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共同在闽设立合作研发机构。深化闽港澳合作,重点推动福厦泉自创区与香港科技园区合作交流,共同拓展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合作。
领导署名:陈秋立
联系 人:叶碧海
联系电话:87881151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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