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平东代表:
《关于加大力度培育我省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的建议》(第13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基本情况
高新技术企业是推进科技创新和促进产业创新转型的主力军,高企认定工作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由省科技厅、财政厅和税务局组成的省高企认定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于伟国书记强调“要像扶持企业上市一样地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唐登杰省长提出着力实施“双高”工程的要求,坚持“提质增量、放管服结合、省市县(区)联动”的工作思路,加大宣传,创新服务,搞活机制,持续提升高企认定管理服务水平,致力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促进高企做大做强,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2018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3800家,比增24.4%(其中厦门地区1626家、比增14.1%,其他地区为2174家、比增33.5%)。2018年我省(除厦门外)共有1064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共935家企业上报国家备案,经国家抽查,929家企业通过认定,通过率达87.9%。2017年全省3054家高企实际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45.13亿元,比增22.6%。高新技术企业R&D经费支出占我省全社会R&D经费支出比例超过50%,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达到80%。其中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约占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84%,高企已成为我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要力量,是全社会R&D投入主力军。近两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增长远高于以前平均增长,取得上述成效原由,主要归纳起来:
一是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列入考核各地市创新发展的重要指标;省政府于伟国省长强调“要像扶持企业上市一样地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各设区市党政部门和领导也越来越重视,各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高企奖励和扶持政策。这些有利因素都为高企认定工作持续健康有效推进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注重科学施策、精准服务。一方面,着力加强重点对象政策辅导。我们重视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各设区市开展巡回专题辅导,针对有研发活动、创新条件的龙头企业、科技型企业、现代科技服务业等重点对象的关切需求,开展精准辅导,帮助企业规范研发和财务管理制度。2018年共辅导企业相关人员3000多人次。另一方面,注重加强分类指导。针对我省产业结构特点,突出对制造业主辅分离后的生产服务型企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企业、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等重点对象,开展精准辅导,提供个性化服务。针对企业研发投入不足,大力落实企业研发分段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奖励等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标高企认定条件。2017年开始,每年全省统筹13.1亿元,其中省级财政3.93亿元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给予分段补助、增量奖励。2018年全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179.86亿元,比增44%。2018年省级财政对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奖励1.41亿元。针对企业知识产权薄弱环节,通过实施“1+10”专利导航、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专项行动,借助专利辅导、专利保险、专利质押贷款等多举措,支持企业加强专利研发、运用和管理。2018年1-9月全省专利授权7.2万件,比增53.58 %,发明专利授权7278件,比增22.7%,其中50%以上由高企获得。针对暂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挥社会辅导机构的作用,积极协助企业查找原因,辅导企业解决如财务核算、研发费用归集的规范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等问题。
三是联动协作,努力提升服务。省认定机构三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要点和程序,简化高企上报资料数量,压缩受理审核时间,加快审核速度,每年开展两批次高企认定,方便企业申报。调整核查方式,将重点核实改为异议核实,将集中核实调整为入户核实,为企业减负,使核实更公平公正。取消不合理的前置环节,取消对参与专项审计(鉴证)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事前审核限制,只要符合高企认定管理办法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均可参与审计鉴证。同时加强事后监管,建立审计(鉴证)中介机构信用制度,对不负责任的中介机构予以通报。
另一方面,重视完善管理平台和专业队伍建设。注重建设省市联动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优化服务网络,引导各地加强高企政策辅导培训的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借助网络、报纸、微信等多种平台开展宣传,提高企业政策知晓率。同时,加强专项审计中介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严格把好评审关口,加强对中介机构和专家的规范约束,促进公平竞争,2018年对评审专家和专项审计中介机构分别开展专场培训,培训专家近280人次,培训中介机构从业人员200多人次,这些都为提高高企认定管理水平和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设立高企培育专项资金。2018年起,整合科技、工信、财政经费1.35亿元设立省级高企培育专项资金,市县(区)按比例配套,扶持高企培育成长。对入库培育企业给予20-20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省级高企培育库中通过国家高企认定的出库企业再给予补助20万元,鼓励政策极大激发了企业申报高企积极性。2018年省级高企共受理申报企业1081家,经评审,入库培育企业904家,预计发放省级高企出入库奖补资金近3.6亿元,其中省级财政约1.44亿元。这些企业将成为国家高企的预备队和生力军。
五是优化科技金融生态。推动科技金融紧密结合,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融资需求。优先支持高企享受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专项补偿资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无抵押贷款、“高新贷”、高企关键研发设备险等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发放高企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累计2100多万元,为省内400多家次高企提供了300多亿元的风险保障。支持高企在上市辅导、采购招标和品牌认证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增强高企品牌吸引力。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高企数量与发达省市相比偏少。我省高企数量占全国高企数量的比重偏小,截至2018年底,我省高企数量为3800家,占全国高企总数的2.1%,居全国第13位。二是区域分布不平衡,重视程度不一。我省高企主要集中在福厦泉三地,厦门占比42.8%,福州占比27%,泉州13.4%,其他地区占比较低。除基础条件差异外,也一定程度上反映部分设区市对高企培育及认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培育工作落后,配套政策不完善,没有有效调动企业参与高企认定工作的积极性。三是企业自身重视不够,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省认定机构组织培训时要求企业的科技、财务负责人参加,但经常是派财务经办人员参加,培训效果打了很大折扣,企业负责人对高企的政策了解和把握差距较大。不少企业内部创新体系不完善,对技术创新缺乏有效管理,创新投入少、研发后劲不足。根据统计分析,目前全省17199家规上企业中,有R&D活动的3038家,仅占17.6%。我省企业研发的积极性和研发投入上存在短板,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加以推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我厅积极加强和财税部门协商,进一步创新思想观念和发展理念,强化工作举措,集中力量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对认定管理办法不明确的内容进一步达成共识,争取符合我省企业实际情况的要求和措施,加快培育和优化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步伐,着力补齐科技创新短板,培育壮大我省高新技术企业集群。
(一)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辅导。2019年省科技厅联合税务部门深入全省各地开展高企认定巡回培训和辅导,对高企政策和标准进行详细解读,指导企业健全研发和财务制度,规范科研成果管理,提高企业申报成功率。健全“省市联动”的高企培育服务网络,抓好高企政策培训队伍建设,组织各市科技部门深入各县市、高新技术园区、工业集中区和孵化器等,进行广泛宣传培训辅导。
(二)完善高企培育体系。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链。支持高企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明确高企在立项时给予优先支持、享受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综合评审中加分奖励。优化高企培育载体,以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重点,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各类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文化创意园等创新创业平台的主体作用。引导市县(区)制定落实扶持高企的政策措施,发挥市县(区)有关部门的工作能动性,根据当地实际,深入企业,面向企业需求提供服务,对重点企业开展上门服务,引导企业增强创新能力建设。
(三)建设服务高企培育的信息化平台。加快建设“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系统”,搭建申报、评审、认定、监管“一站式”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企业打造方便、快捷、高效的“直通车式”高企培育、认定服务平台,努力实现高企培育管理信息化、网络化目标。
(四)进一步落实高企税收优惠政策。省、市税务部门一要加强对企业财务的辅导,提高企业对财务规范性的重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二要采取措施,加大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企所得税减免等政策落实力度,每年抽取一些基层税务机关督查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激励企业用足用好创新政策,增强政策获得感。
(五)完善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加强认定机构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明确职能分工,细化认定工作议事规则,简化认定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各设区市相关部门的作用,引导各设区市制定完善推进高企发展优惠配套政策,放大政策叠加效应。健全专家队伍,对接企业个性需求,开展精准服务,提高工作成效。定期召开各设区市参与的认定管理工作座谈会,加强形势研判和问题分析,共同研究完善机制和举措,提升高企认定管理工作服务水平和能力。
您提出的建议,我厅将结合今后的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落实。谢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秋立
联 系 人:叶碧海
联系电话:0591-87881151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5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