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厅:
《关于在招商同时要更加重视培育本土潜在的龙头企业的建议》(第1066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省科技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紧扣科技创新:“驱动经济、服务民生”,聚焦龙头企业和产业创新有效供给,着力提升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为 “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科技支撑。
一、基本情况
1.注重完善落实惠企政策,让龙头企业获得创新红利。围绕龙头企业创新需求,我厅加强政策顶层设计,制定《支持省产业龙头企业创新发展九条措施》、《加快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培育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激励政策,在破除体制束缚、强化产学研协同、完善创新服务等方面,助力龙头企业发展。实施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政策,下达省级预补助金额3亿元,核定补助企业1618家,省市县三级补助金额9.29亿元。抓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5415家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同比增长27.9%;累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253.3亿,同比增长40%。龙头企业政策获得感持续提升。
2.注重聚焦关键示范攻关,提升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聚焦产业创新需求,着力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导的产业技术研发新机制。认真梳理产业技术路线图,建立龙头企业创新需求台帐,力求精准发力。支持宁德时代新能源实施国家重点研发项目、省科技重大专项等,突破新一代锂电池、大型储能等关键共性技术,保持其行业技术领先。支持厦门钨业、福耀玻璃和福州上润等龙头企业瞄准新材料、新能源和装备制造等领域,联合省内外高校、院所实施一批科技重大项目,攻克了稀土新材料、车载玻璃和智能装备等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催生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标准,为龙头企业扎根实体、深耕实业提供新动能。
3.注重强化企业主体建设,壮大创新型龙头企业群体。加快建立以企业需求为指引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强化政产学研介金协作互动,引导企业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应用的主体。通过集聚项目、平台和人才等资源,支持龙头企业申报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全省现有高新技术企业48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共计2520家,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2300家,通过建立多梯队、多层次的科技企业群,加强分类辅导施策,为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群体提供有力支持。
4.注重构筑平台高地,为龙头企业创新提供科技支撑。通过完善部省会商、院地合作、政企和校企等共建方式,支持龙净环保、安踏集团等龙头企业牵头或联合高校、院所共建了工业大气污染控制技术、运动鞋技术等一批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网龙、福汽集团等龙头企业建设VR、汽车自动化等省级产业技术重大研发平台。支持建设海西研究院、厦门稀土所等一批“国字号”高水平创新平台,联合厦钨等龙头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全省现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1000多个,科技创新孵化服务链条日益完善,为龙头企业完善创新链产业链提供坚实保障。
下阶段,我厅将围绕创建创新型省份,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龙头企业所需所盼,优化创新服务体系,推动产业创新转型。
1.支持龙头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继续支持对龙头企业研发投入进行资助奖励。支持龙头企业享受好加计扣除、高企所得税减免等财税优惠政策,激励龙头企业持续加大创新投入。
2.支持龙头企业实施创新工程。引导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实施“智能一代”和“互联网+”等重大科技工程和项目,突破新一代信息、石墨烯等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推进机械、鞋服等传统产业迈向中高端,培育壮大物联网、科技服务等新业态。
3.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创新平台。借助福厦泉自创区大舞台,完善省部、院地和校企等合作机制,支持福州京东方、厦门联芯、宁德时代新能源等龙头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和产业创新联盟,加强关键技术供给。
4.支持龙头企业转化科技成果。进一步提升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STS)福建中心等平台载体功能。加快培育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技术转移机构,支持龙头企业与中科院和北大、清华等国内外一流高校、院所开展成果、项目和人才对接,来闽创新创业。
5.支持龙头企业培育预备梯队。进一步强化以龙头企业为主的产业研发新机制。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重大产品开发、应用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精心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群体等,发展壮大“专精特”行业龙头企业。
6.支持龙头企业构建好创新生态。加快完善重点企业领导挂钩、政策精准辅导和部门联动协调等制度,完善政策执行落实机制,支持企业学好用足财税激励政策。运用科技金融,采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银行、创投、保险资金和民间资本支持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领导署名:陈秋立
联系人:叶碧海
联系电话:0591-87881151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