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泽亮代表:
《关于推进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协调发展的建议》(第118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和建设工作,将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关键载体,努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创造环境。目前,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总数达178家,其中:省级孵化器50家、国家级孵化器18家, 孵化器结构不断优化,功能不断增强,在山区县培育的孵化器数量比例不断增多。
一、支持山区国家级高新区打造科技企业孵化基地
注重释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外溢效应,在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要发挥高新区引领示范作用,在自创区打造协同创新平台,与省内其他高新区开展技术合作、人才交流、产业共建,促进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加快发展。同时,进一步推动高新区创新提升,在自创区建设资金省级专项中安排2000万元用于支持自创区与省内其他高新区开展协同创新,共同打造国家级、省级孵化器和科技创新平台等。引导省内其他高新区主动融入自创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市县创建省级高新区,实现联动发展。同时,赋予高新区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的优先权限,在年度区域发展项目等类别中给予龙岩等高新区单独申报指标,以项目的形式支持高新区发展。
二、加大对国家级高新区挂钩帮扶力度
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省里已将龙岩等5家国家高新区列入标准化建设试点园区,由省直部门分别挂钩联系,其中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由省人社厅牵头挂钩。我厅将在牵头负责的园区标准化建设科技创新专项中加大支持龙岩高新区加快布局新建和提升1家以上省级(或国家级)孵化器、省(或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科技创新中心、公共研发检测平台、行业联合实验室、产业研究院、工业互联网等初创孵化平台和成果转化平台,指导高新区制定出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全面提升高新区科技创新能力和标准化建设水平。
三、支持山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发展
我厅在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工作中,对省内山区县(市、区),特别是原中央苏区县等欠发达地区都给予了一定倾斜。同时,积极引导和激励山区县(市、区)结合当地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培优做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初创企业打造专业孵化载体,对符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条件的给予积极推荐,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符合新增孵化用房补助条件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新建用房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改建、扩建用房按5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发挥福厦泉在闽东北和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中的引领作用,其他各市积极与福厦泉三市开展创新合作和资源对接,共享自创区建设发展红利,加快建设一批科技合作园区,目前厦门龙岩山海协作经济区已投入3.5亿元,6.4万平方米的通用厂房投入使用。积极落实科技金融扶持政策,发挥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专项补偿资金的作用,会同金融机构加大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运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力度支持山区县(市、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山海协作科技企业孵化器优先落地山区,支持有需求的山区龙头企业在沿海城市与当地政府、高校院所共建山海协作科技企业孵化器,促进创新资源共享,完善创新创业创造公共服务体系,为创新产业群体和创新企业群体提供优质服务。
领导署名:陈秋立
联 系 人:郑群力
联系电话:0591-87881393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