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友达代表:
《关于支持泉州半导体高新区发展建设的建议》(第1463号)收悉。现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生态厅、工信厅、林业局答复如下: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包括泉州半导体高新区在内的我省高新区建设工作,将发展高新区作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重要举措、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的重要平台。目前,我省拥有1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厦门、泉州国家高新区作为自创区核心区)、7个国家高新区、3个省级高新区(泉州半导体高新区是其中之一)。
一、支持泉州半导体高新区发展情况
持续注重发挥福厦泉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效应及辐射带动作用。集中出台了一批激发企业主体作用、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已向全省推广三批46项自创区创新举措和12项自创区与自贸区等联动举措。泉州银行“无间贷”和厦门“互联网+技术转移”新模式、创新集成电路保税研发与检测模式等部分政策措施在全国推广。支持泉州半导体高新区突出专业特点和上下游产业集聚,持续建设了一批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特色项目和重大创新平台。将泉州半导体高新区及三安高端化合物等项目纳入自创区年度工作要点推进建设的特色园区和重点项目予以支持。2020年,泉州半导体高新区工业总产值突破百亿大关,签约项目26个,总投资84亿元,正对接项目26个,总投资超245亿元。全市半导体产业累计引进项目60个,总投资1279亿元,形成集成电路、光芯片、射频芯片、高端光电芯片、特种材料5条产业链。
二、加强泉州半导体等高新区统筹协调力度
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厅新设置创新办公室,专门负责加快推动自创区、高新区建设等工作,充分体现了我省对高新区建设工作的重视,有效加强高新区发展的统筹协调力度。同时,赋予高新区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的优先权限,在年度区域发展项目等类别中给予泉州半导体等高新区单独申报指标,以项目的形式支持高新区发展。在中央引导地方发展资金项目中,重点支持自创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科技研发活动,进一步提升自创区和高新区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带动泉州半导体等高新区协同发展
发挥福厦泉自创区在闽东北和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中的引领作用,其他各市积极与泉州开展创新合作和资源对接,共享自创区建设发展红利。2020年开始,从福厦泉自创区建设专项经费中设立福厦泉自创区协同创新经费,2021年度协同创新经费增加到5000万元,支持自创区与省内其他高新区共建协同创新平台,推动福厦泉自创区与省内其他高新区开展协同创新。引导省内其他高新区主动融入自创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市县创建省级高新区,实现联动发展。以自创区泉州片区为依托,全力推动泉州建设时空科创基地(泉州科学城),以引进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为支撑,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时空科创高地。科技城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自创区年度考核,对建设成效明显的科技城给予奖励。争取对接国家相关部委,将建设科学城纳入国家在东南沿海的科技战略布局。
四、服务泉州半导体高新区做大做强
相关部门将持续推动泉州半导体高新区区域空间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有机衔接,促进“多规合一”。对高新区内规划包含的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及环境风险低、影响小的项目,试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惠企政策,政府储备出让排污权向半导体产业项目倾斜。主动介入项目前期工作,避免项目不符合相关用地、用林要求,对高新区内符合用地、用林条件的建设项目,保障项目合理用地、用林需求。对高新区涉及围填海及历史遗留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省重大项目用海需求靠前指导,专班服务。
今后,我厅将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生态厅、工信厅、林业局等有关省直部门继续支持泉州半导体高新区发展,全力推进全省高新区加快建设,进一步发挥高新区在有效支撑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中的作用。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秋立
联 系 人:黄铁庄
联系电话:0591-87865186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