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1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科技厅 时间:2021-06-02 17:43

蔡锋代表:

  《关于“十四五”加快推进海洋强省建设的建议》(第171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科技厅历来高度重视海洋科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意见》,加大对海洋强省建设的科技支持。

  一是政策支持。积极组织实施《福建省“十三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在《专项规划》中将“海洋高新技术”作为支撑新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专门设立了“海洋生物与海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科技重大专项,围绕我省海洋领域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学研究,组织科技攻关,大力研发推广海洋领域先进适用技术,加强技术的集成应用和成果转化,发挥科技创新在我省海洋领域的支撑作用。在每年发布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省科技厅都将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地方特色优势水产品品种选育、健康养殖、水产规模化养殖技术、重要养殖海区污染源调查与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技术等相关内容列入,引导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积极开展海洋领域的科研工作。将“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和“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建设列为“十三五”期间的科技重大建设工程。同时,为做好“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我厅成立战略专题研究组,专门设立海洋领域科技创新专题,组织厦门大学、福州大学、集美大学、海洋三所等高校科研院所的领导和专家,根据海洋领域科技创新内容开展调研。前期,通过多次调研、座谈、会议讨论,我们已经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海洋领域科技创新专题研究》。

  二是项目扶持。据不完全统计,“十三五”期间,我厅共安排涉海科技计划项目约430项,支持金额1亿余元,带动总投资3亿余元。其中,2020年,共安排涉海科技计划项目约97项,支持金额约1363万元。通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我厅先后支持厦门大学、集美大学、海洋三所、福建农林大学等一批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海洋水产特色种质资源的挖掘保护利用、健康养殖、疫病防控、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及装备、海洋生物技术、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等领域,攻克了一批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了一批科技成果。

  三是平台建设。我厅积极开展建设海洋科技创新平台,近年来,依托海洋三所、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中科院厦门环境研究所、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等多个知名涉海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了“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大黄鱼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两个国家级创新平台以及48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18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个),对考评等次良好的重点实验室给予50万元运行费。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海洋经济部署,针对海洋科技创新存在的不足,积极研究完善政策举措,加大海洋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为推动我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是支持创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在海洋产业的优势领域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加强新兴产业应用基础研究和碳达峰、碳中和等前沿科学问题研究,加快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应用基础研究,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积极争取与山东省共同申请建立海洋领域国家实验室,建设国家实验室“福建基地”。支持厦门大学碳中和创新研究中心建设,深化海洋人工增汇、海洋负排放相关规则和技术标准研究。支持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福建省海水养殖碳中和应用研究中心”建设,开发养殖碳汇监测技术体系及规程,探索建立海水养殖碳汇核算标准,开发海水养殖增汇技术。在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整合过程中,针对福建区域特色和海洋经济发展需求,我厅将继续支持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大黄鱼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已建立的海洋领域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

  二是支持海洋科研项目攻关。高标准做好“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将海洋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纳入正在编制的“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将深远海设施养殖技术攻关列入重点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项目选题范围,强化科技对海洋强省的支撑作用。积极争取国家科技部等有关部委支持我省地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研发计划。重点围绕水产良种繁育、海洋绿色养殖、海洋工程装备与新材料、海洋生态环保、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洋卫星通信等领域,以科技重大专项、产学研合作等方式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力争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

  三是支持海洋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提升海洋科技发展水平,培育海洋生物、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做强做优海洋渔业、船舶制造、海工装备等产业,助力建设智慧海洋。完善高技术企业成长加速机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进一步推动涉海企业成为海洋科技创新要素集成、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的生力军。加快发展海洋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新型孵化模式,推动海洋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

  四是优化创新海洋领域人才机制。积极培育和引进一批国内外高层次海洋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鼓励支持海洋领域科技人才申报科技部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推进计划、福建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支持项目。结合我省坚持和深化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实现“订单式”需求对接、“菜单式”服务供给,大力引导和支持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一线,围绕海洋领域开展创新创业、技术服务和成果示范推广。

  领导署名:陈秋立

  联 系 人:陈国华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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