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8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创新办 时间:2024-05-17 16:29

黄云云代表:

  《关于加强港澳台侨青年创业园建设,助力新生代来闽创新创业的建议》(第128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长期以来一贯重视支持包括泉州市在内的全省港澳台侨青年的科技创新工作,并结合各级平台、高新区的建设和各类新政策的出台,助力港澳台侨新生代来闽创新创业,促进包括泉州市在内的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及科技创新的高质量发展。

  一、双创载体的有序建设为港澳台侨青年创业园建设提供经验和示范

  通过平台认定资助、孵化用房补助、运营动态监测、定期考核评价及从业人员培训和创业导师选聘等扶持措施和管理工作,不断做大做强含泉州市在内的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等双创载体,为各类初创型科技企业的成长提供孵化平台支撑。截止目前,已支持泉州市建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2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11家,省级众创空间88家,为港澳台侨青年创业园的建设提供经验和示范,并打下良好创新创业基础。

  二、以泉州高新区发展助力港澳台侨青年创业园建设

  依托福厦泉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省内高新区建设工作,2023年实现省级以上高新区全省设区市全覆盖,省级以上高新区总数达12家。同时,大力实施自创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用于支持自创区与省内其他高新区开展协同创新,2020年至今累计实施协同创新项目总数已达84个,实现了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省内高新区全覆盖。其中,给予泉州市设立协同创新平台项目 22项,资助经费总计4440万元。依托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实施,支持泉州市开展“抓创新促应用”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至2023年止,泉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分别增加至338家、46家、2362家。泉州国家高新区在全国高新区排名位列第95位。泉州国家高新区的高质量发展为港澳台侨青年创业园高起点建设提供原动力和强助力。

  三、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吸引港澳台侨新生代来闽参与科技创新活动

  支持港澳台侨科研人员与我省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参与“揭榜挂帅”科技重大项目等。推动科技项目管理和科技评价改革,先后制定实施《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为港澳台侨新生代及广大科技人员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研环境,有效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和需求,进而推动港澳台侨青年创业园的建设需求和热情。

  四、下一步工作

  我厅将继续加大对泉州市科技工作支持力度。一是积极发挥福厦泉自创区泉州片区示范引领作用,围绕高质量发展,鼓励泉州市属地范围内的县(市、区)创建各类具有优势特色的园区。二是继续支持泉州市新推荐和认定建设一批省(市)级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强化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的创业孵化链条。三是继续推动一批协同创新平台项目落地泉州地区,提升区域技术联合攻关整体能力。四是进一步实施好已出台的科技创新方面的新政策、新办法、新措施,形成良好的创新创业营商环境,激发泉州市科技创新活力。通过有效措施,大力吸引港澳台侨青年来闽创新创业,为港澳台侨青年创业园的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李志忠

  联 系 人:刘建成

  联系电话:0591-87305070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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