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思旺代表:
《关于加强对新能源小微企业帮扶力度的建议》(第187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省科技厅积极发挥职能,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大力营造有利于新能源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科技创新环境。
(一)建立沟通机制方面
积极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听取新能源小微企业等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的意见建议,了解其困难和需求。召开了中试研发平台建设工作座谈会,来自省内各地市13家中试研发平台代表,介绍了各自平台目前建设运行情况,并围绕认定建设一批省级中试研发平台,完善我省中试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发表意见和建议。举办了“创新驱动·企业领航”科技成果转化推介座谈会,共征集发布41项以企业为主体、应用场景丰富的各类产学研合作项目,其中5项在会上进行了现场推介,会上还专门宣传介绍了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从不同角度讲了成效、谈了问题、提了建议。同时,充分发挥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作用,为社会各界提供便捷高效的科技创新交流互动平台。开辟“厅长信箱”互动交流栏目,接收回应社会关于科技创新的意见建议,2024年共受理并办理各类咨询留言42条。开辟“意见征集”栏目,就《福建省职务科技成果管理若干规定》等科技创新政策出台主动积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二)优化政策支持方面
加强政策宣传,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和政策宣讲会等方式,全方位大力度多角度宣传科技创新政策。设置“福建科技”微信公众号,向科技系统和广大社会公众推送科技最新政策及解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重大科研成果、科技创新故事等内容,宣传福建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24年,厅领导参加4场新闻发布会和全媒体政务访谈类节目《中国福建·在线访谈—厅说福建2024》,解读了科技创新政策,回应了社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关注热点。组织前往福建省军民融合企业商会以“线下主讲+线上直播”的方式开展企业科技创新和惠企政策宣贯活动,做了《企业科技创新和惠企政策宣贯》主题讲座。在2024福建省民营企业100强发布会宣介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对我厅和省工商联联合出台的《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进行解读宣传。
加强政策支持,充分运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和福建创新创业大赛等政策举措,支持新能源领域小微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加强创新创业。2024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共支持新能源小微企业项目7项,支持金额230万元,带动总投资2130万元。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第十二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共有20家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领域小微企业参赛,其中6家获得奖项,3家晋级全国赛。
(三)提供专业服务方面
联合省税务局、省工商联共同举办了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线上课堂”,依托福建海峡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直播频道在全省直播,线上宣讲期间,直播间点击观看达1.7万人次。举办2024年福建省高级技术经理人培训班,采用了“理论学习+圆桌讨论+案例汇报+导师评议”的互动式教学方法,来自省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及技术转移机构的50余名技术经理人参加了培训。联合省统计局共同开展了企业研发费用归集统计“线上培训”,指导和帮助我省企业进行研发费用归集,并依托福建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直播频道面向全省进行直播,直播间点击观看达1万多人次。组织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参加资本市场学院与国科基金会联合主办的首期科技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专题研修班。举办以“以金为‘翼’以新为‘骨’共创大业”为主题的科技金融交流分享活动,邀请十位创投及金融界专家与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提升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
省科技厅将继续紧紧抓住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这一主线,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宏观管理职能,为新能源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一是促进沟通互动更顺畅。运用座谈会、线上互动和调研等方式,增进沟通互动。重点关注“厅长信箱”等渠道有关新能源领域、新能源小微企业问题,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制定新能源领域相关科技创新政策,及时通过“意见征集”栏目和举行座谈会等方式征集意见建议,提升政策科学性、有效性。持续深入相关企业开展调研,指定专人与新能源产业聚集发达地区联系对接,构建省市县科技部门、园区管理服务机构、新能源小微企业良性互动机制,促进信息传达高效顺畅。
二是促进政策支持更有力。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新能源产业发展部署,结合实际,围绕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持续优化政策扶持体系。持续加强和改进科技创新政策宣传,特别是新能源领域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及时收集整理科技政策资金申报线上系统存在问题,不断优化完善,使企业申报更便捷顺畅。引导相关市县大力指导推动新能源小微企业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和省级科技创新券补助,参加福建创新创业大赛。
三是促进服务供给更优良。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制度作用,积极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实施技术经纪(理)人培育计划,提升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水平,为新能源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强大的科技创新人才支持和更优良的科技创新服务供给。开展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归集等指导培训,促进新能源小微企业更好享受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持续强化“科技贷”工作,搭建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创业投资、金融信贷等机构对接平台,推动加强对新能源小微企业的科技金融服务。
领导署名:李志忠
联 系 人:王志锋
联系电话:0591-87810353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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