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英达委员:
您好!《关于加强闽港科技创新合作的建议》(第20221181号)收悉。现就涉及我厅职能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香港是全球科技创新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在基础研究、产业技术应用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发展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香港科技事业发展,支持内地同香港加强科技合作。近年来,省科技厅高度重视与香港加强科技创新合作,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以实施闽港科技项目合作、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抓手,不断深化闽港科技创新合作。
一、组织实施闽港关键技术联合攻关
引导省内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主动对接香港地区相关科研单位,围 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低碳技术、绿色产业等领域,加强重点关键技术攻关,联合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015年闽港合作会议机制建立以来,我厅共安排经费558万元支持两地17个项目开展科技合作,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我厅登记在册的闽港技术交易254项,交易总额12.5亿元。例如,福建医科大学、厦门大学、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等单位与香港大学开展生物医学、医疗器械、新能源、海洋科技等领域科技合作;溢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与香港科技大学开展环境污染防治等领域科技合作;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福建东亚机械有限公司等单位与香港城市大学开展能源环境、纳米材料、精密机械等领域科技合作。通过联合实施科技项目,带动科研技术人员参与技术研发,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水平,推动我省与香港在科技创新方面协同发展。
二、携手共建闽港科技创新平台
一是支持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香港中文大学等有关单位联合开展口腔医学、骨外科等学科研究,香港中文大学在附属第一医院建立了人工关节置换合作研究中心;厦门大学分别与香港科技大学联合共建“近海观测与模拟联合实验室”,共同开展物理海洋学与海洋生物地球化学的耦合研究;与香港城市大学“海洋污染国家重点实验室”形成了伙伴实验室战略合作,就污染物的环境行为及其生态毒理效应方面开展联合研究。
二是近年来,新布局建设一批省闽台港澳科技合作基地,其中闽港科技合作基地3家。同时,还布局设立19家省“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平台,其中“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16家、联合共建技术转移机构3家。例如,支持片仔癀药业公司与香港浸会大学共建“中成药创新闽港科技合作基地”。
三、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合作环境
紧扣前沿科技焦点和企业关切的重点,着力从项目、平台和人才、成果、机制和财税激励等方面,持续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先后制定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七条措施》《数字经济科技创新发展工作方案》《关于企业研发费用分段奖励实施办法》等政策,在强化产学研合作、完善创新服务、激励创新投入等方面,强化精准施策。2021年,核定全省符合分段补助企业共3707家,带动企业研发投入350多亿;有4800多家国家高企享受所得税减免105亿元;上一年度全省(不含厦门)共5418家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加计扣除额222.77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55.69亿元;发放1525笔“科技贷”,共计56.23亿元。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在现有创新合作基础上,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和技术领域,积极对接香港科技创新资源,为福建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一是加快建设海峡科技创新中心。高质量打造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沿福厦泉轴线打造科技创新走廊,推动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厦门科学城、泉州未来时空科创基地加快建设,形成科技创新发展新格局。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强化资金链,推动海峡科技创新中心与包括香港在内的粤港澳大湾区的协同创新、联合攻关。二是充分发挥双方在清洁能源、绿色产业、数字经济、智慧城市等方面的经验和优势,鼓励支持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与香港相关科研单位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等科技创新活动,拓展与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跟踪了解香港“北部都会区”建设重要进展,探讨联合参与科创园区建设可行性与模式。鼓励支持香港企业、高校院所等科研机构来闽建立或与在闽法人单位合作创办的高水平研发机构。三是鼓励支持我省企事业单位与香港高水平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促进更多高技术成果在福建落地产业化。
感谢您对我省加强与香港科技创新发展提出的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予以支持!
领导署名:陈秋立
联 系 人:李海明
联系电话:0591-87882177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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