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124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厅政策处 时间:2023-07-31 15:18

鄞顺利委员:
  《关于加强企业创新扶持力度的建议》(202312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企业是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您提出“进一步整合各部门创新政策,形成完整体系;加大投融资支持”等建议,对于我们研究制订夯实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政策举措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
  近年来,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面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政策引导激励、科技项目带动、创新平台建设、加大金融支持等举措,持续加强对企业创新的扶持,引导企业更加重视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
  一、以政策落实为引导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一是认真落实《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实施细则(2020—2022年)》要求,联合省财政厅、统计局启动企业研发经费投入2021年度补助和2022年度预补助申报工作。共有5207家企业通过了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审核。自2016年实施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政策以来,已为9100多家次企业补助43.76亿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3.36亿元)。据统计,我省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近年来一直保持在88%左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左右。
  二是积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在全国率先出台对科技小巨人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实际减免所得税额给予同量财政资金奖励的措施,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2022年共有185家企业享受加计扣除减免税同等奖励达1亿元。我厅每年联合省税务局组织开展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宣讲,今年有12000人次参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线上课堂”,同比增长34%。今年5月联合省税务局等单位组织开展科技政策宣讲(福兴经济开发区专场),围绕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科技贷、高企认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星创天地等六个专题进行政策解读,指导企业更加精准运用科技创新政策。整理汇编《2023年国家科技创新政策汇编》《2023年福建省科技创新政策工具包》挂网宣传并发放企事业单位。
  三是会同省财政厅、税务局共同加大高企培育力度,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持续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行动,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高企认定宣传辅导、为企业答疑解惑,有近10000家企业观看辅导视频。筛选50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靶向式精细化服务。鼓励中介服务机构为申报企业提供专业化的高质量服务,分别在泉州、福州召开高企中介服务机构座谈会,共有60余家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代表参会。目前我省高企数量已突破10000家。
  二、以项目支持为抓手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坚持项目带动,支持企业为主承担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技术转移项目和平台建设项目等省级科研项目,不断激发和释放技术创新的内生动力。2022年我厅聚焦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强化“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关键共性技术突破、产品创新研发和创新成果落地转化为重点,累计安排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近7.4亿元,支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共3500多项,面向我省产业发展重大需求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我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面向集成电路、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2022年组织实施25项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资助经费1亿多元。聚集企业和产业需求,创新实施“揭榜挂帅”“赛马”等攻关机制,目前,我省已立项实施“揭榜挂帅”项目9项,启动实施“赛马制”项目10项。2023年拟实施“揭榜挂帅”项目13项。
  三、以平台建设为载体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一是加强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2家实验室重组为全国重点实验室,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面向行业共性问题的应用基础研究,打造引领行业发展的原始创新高地。全省建设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达85家。
  二是以企业为主体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以市场化为导向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展,设立资金给予新评估命名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奖励,同时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的科研仪器设备软件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截至目前,已评估命名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23家,其中事业类15家;民办非企业类2家;企业类206家,占比达92.3%。
  三是大力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近五年来资助6000多万元引进重大研发机构7家,累计已引进重大研发机构22家。引进的宁德时代新能源—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联合研发中心、福州京东方技术中心等,有力推动了我省新能源、新材料和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的创新发展。2022年推动东方电气福建创新研究院等一批高水平科创平台在闽落地。
  四、以科技金融为支撑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加强政银企联动,出台《福建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试点方案》等,省财政每年设立2亿元专项补偿资金,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风险补偿和增信支持。2022年通过厅门户网站4次征集企业融资需求,并将需求推送至“科技贷”合作金融机构。目前共有24家金融机构签约共同推进新一轮“科技贷”工作,较2021年相比,新增8家签约机构。2022年发放2120笔“科技贷”、惠及1147户科技型企业,发放总金额85亿元。2023年1-6月发放“科技贷”29.21亿元。
  下一步,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家和省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一系列政策举措,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吸纳您提出的加强企业创新扶持的建议,聚焦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施策,优化创新服务,引导支持各类企业将科技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持续强化政策有效供给。围绕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综合改革,聚焦做大科技创新资源增量,重点从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企业研发、机制创新和人才育引等五个方面,牵头制定并推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拟重点从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争取国家科技项目、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等4个方面推动企业加强技术创新。
  二是持续加强重点政策宣贯。拓宽政策宣传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丰富政策宣传方式。常态化利用好厅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福建科技”微信公众号、科技日报、福建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送科技政策进企业院所”“线上课堂”等重点政策宣传辅导,提高科技创新政策知晓率。落实好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研发费用税前100%加计扣除等惠企政策。鼓励科技特派员当好技术员的同时,“客串”好政策宣讲员,把技术和政策同时送入企业,多方位多渠道助力企业创新。
  三是持续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和支持体系,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力争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20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28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6000家,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
  四是持续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继续密切部门协作,深化科技金融管理改革创新,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充分发挥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作用,加大政策宣传与推广,积极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优化科技信贷资源配置,力争2023年发放60亿元“科技贷”。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李志忠
  联 系 人:陈聪文
  联系电话:0591-83517090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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