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华春委员:
《关于培育引领型产业孵化器和跨区域设立“飞地”孵化器,提高我省科技创新力的建议》(第20231319号)收悉。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平台和创新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加大认定力度,提升孵化载体平台水平和服务能力,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投资机构等主体建设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积极推动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向高级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支鼓励有条件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开展国际技术转移、离岸孵化等业务,全省创业孵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对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和新福建建设营造了良好创新生态氛围。
一、全省孵化载体平台建设的做法与成效
(一)加大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环境
2022年,为进一步推进“双创”高质量发展,我厅重新修订出台了《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1号)。首次将孵化器与众创空间放在一起出台管理规定。优化了申报程序,调减申报认定省级孵化器的面积指标,增加了单位面积中在孵企业数量和企业知识产权指标,提高了认定的质量门槛。对于苏区老区申报认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时,在一些指标上都降低了20%要求,重点关心支持苏区老区双创平台发展。同时,首次提出三年开展一次考核评价并实行动态管理。
此外,对认定省级专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对孵化企业指标提高要求,强化专业孵化载体产业集聚程度,如,对于孵化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对于专业化众创空间,“同一产业细分领域的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数占总入驻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数的75%以上”;考虑到专业性特点,与综合性孵化载体相比,对专业孵化载体入驻企业和累计毕业企业数量指标降低认定要求,如:“省级专业孵化器入驻企业和累计毕业企业数仅须达到综合孵化器要求数量的60%和50%;省级专业化众创空间入驻的创业团队和企业数仅须达到综合型众创空间要求数量的75%”。
对经认定的双创平台,通过奖励和用房面积补助等方式,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对非高新区内和高新区内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100万元和15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50万元和100万元;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房,给予新建每平方米100元、上限100万元,改扩建每平方米50元、上限50万元孵化用房补助。
(二)围绕优势产业,建设专业化孵化平台
围绕优势产业,鼓励和引导全省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涌现出服务产业发展和推动产业链延伸的一批专业孵化器。如,厦门火炬石墨烯新材料专业孵化器、八六三软件孵化器、厦门火炬物联网孵化器、泉州软件园专业孵化器、漳州甲骨文产业孵化器等。省内的龙头企业积极牵头搭建专业孵化载体,完善企业自身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如,博思软件集团设立博思创业园,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厦门稀有金属材料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网络安全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专业孵化器的发展壮大,进一步优化了全省孵化器结构,提升了孵化器专业化和高端化水平。截至目前,全省省级孵化器59家,其中专业孵化器16家;国家级孵化器27家,其中专业孵化器13家。全省省级众创空间356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72家,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4家;2022年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48家,其中专业化众创空间5家。
二、新形势下呈现了飞地孵化新模式
随着区域经济的差异化发展加剧,经济发达的城市区域,资源集聚更加突显。为了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充分利用高层次、高水平的科技创新资源,实现区域间优势互补,飞地孵化模式应势而生。我省部分地市也积极开展了飞地孵化运营模式尝试和探索。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共有飞地孵化器6家。从飞出地来看,三明、龙岩积极探索在省内外的中心城市设立研发中心或孵化基地;从飞入地来看,主要集中的福州、厦门及上海等市。飞地孵化器在企业联合研发、高端人才项目引进、科技创新孵化、产业协同发展的方面取得良好成效。从飞地孵化类型上看,主要有两种:
(一)合作型飞地孵化模式
永定飞地科技园在运作方式是属于合作型。它是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与福州大学联合建设发展的协同创新平台,永定飞地科技园设在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内。合作双方按照“孵化、研发在福大,转化、生产在永定”的合作运营模式,旨在推动区域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助力地方区域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延伸型飞地孵化模式
厦门科学城(北京)是厦门市结合自身需求,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在创新资源丰富的北京市设立的跨区域创新合作平台、项目孵化平台。该基地设置在北航天汇孵化器内,由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与北航天汇科技孵化器联合运营,未来将通过一系列政策加持,推动更多的高校科技成果孵化来厦转化,加强厦门与北京两地的区域合作,实现强强联合。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持续推动孵化载体专业化发展。一是加强专业孵化载体政策宣贯,引导新建孵化载体结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认定建设一批专业孵化载体;二是加大专业孵化载体建设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各类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布局专业孵化器,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壮大特色产业;三是推动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专业孵化载体,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四是积极探索面向市场的科技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内部和外部相结合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五是促进一批综合型孵化载体转型为专业孵化器,面向细分领域实施精准孵化;六是打造完善的创业孵化链条,实现从项目孵化到企业孵化再到产业孵化的一体化孵化服务体系,推动产业集群创新发展。
(二)探索并推广成功“飞地孵化”模式。一是推广已实施有效的飞地孵化模式。推动山区地市在福州和厦门等创新资源集中的城市建立飞地孵化器,同时鼓励和支持福州和厦门的优势科技创新资源向其它地市溢出,发挥带动作用。二是强化供需调研。充分了解各地对建设飞地孵化载体的需求情况,既要摸清飞出地的产业现状和孵化需求,也要掌握飞入地的科研、孵化能力和承载能力,从而搭建飞地孵化的供需意向对接和交流平台;三是鼓励龙头企业、科研院所、优秀企业孵化载体到省外或境外更高水平的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区设立飞地孵化载体,引导高精尖人才来闽创新创业,引进先进科技成果来闽落地转化。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李志忠
联 系 人:黄铁庄
联系电话:0591-87865186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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