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129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厅创新办 时间:2023-07-31 17:21

路博委员:

  《关于提升我省双创平台孵化水平的建议》(202312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创新创业是经济发展的活力之源,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动力。近年来,福建省双创平台孵化载体发展迅速,多类型、多层次的创新创业孵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创业企业和高成长企业不断涌现,双创平台孵化载体已形成专业与综合并存、国有与民营协同、社会公益性与营利性互补的发展格局,为促进福建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以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明显成效。

  一、双创平台建设成效

  (一)双创平台数量大幅增长,场地规模化趋势显著

  至2022年底,全省纳入火炬统计的创业孵化载体涵盖孵化器、众创空间以及大学科技园等三大类型共计546家,较2018年增长了20%,总量实现较大增长。其中,国家级孵化载体达到95家,较2018年增长了44%;省级认定的孵化载体达到452家,较2018年增长74%。2022年纳入火炬统计的省级认定创业孵化载体面积达到240万㎡,较2018年增长30%。

  从构成上看,呈现出民营占主流态势。2022年底,全省纳统民营双创平台孵化载体394家,占全省纳统双创平台孵化载体546家的72%。其中,民营孵化器占全省的56%,民营众创空间占全省的80%。

  (二)在孵企业量质并进,创新创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至2022年底,全省双创平台孵化载体中在孵企业(项目)数量达到17589家,较2018年增长12.1%。其中,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从2018年的3370家增长到2022年的4230家,增长了26%。2022年,在孵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18家,较2018年增长了29%。2018-2022年期间,全省孵化载体拥有有效知识产权数量为36757件,相比2018年增长50%,其中,发明专利达4863件,增长53%。2022年全省孵化载体在孵企业知识产权申请数量达7496个,授权数量为5185个,分别较2018年增长了22.8%和39%。

  (三)创业导师队伍不断扩大,双创活力持续增强

  至2022年底,全省孵化载体导师数量为9576人,比2018年8311人增长13.2%。创业导师辅导企业数量由2018的2422个增长至2022年的3371个,增长率达39%。获得技术支撑服务的团队和企业数量达到2272家,累计开展创新创业活动13838场次,累计开展创业培训教育3531场,较2018年增长了4%。

  (四)资本赋能作用显现,投资热度持续增温

  2022年底,全省各类双创平台孵化基金总额为39.9亿元,较2018年增长了109%,全省在孵企业当年获得投融资的企业数量和总额分别为335家和18亿元,分别较2018年增长了25%和20%。2022年,全省孵化器在孵企业累计获得投融资总额达到131亿元,较2018年增长了110%。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方面,建立“科技贷”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机制,通过投入10亿元风险分担资金,促成了5758笔贷款,放贷235多亿元,惠及企业3249户。同时通过落实科技保险政策,向省内765家高新技术企业发放科技保险补贴4192多万元,为企业提供了900多亿元的风险保障。

  (五)高水平创业群体涌现,高质量创新持续推进

  在大众创业热潮中,高层次创业主体已逐渐发展为创业主力军。2022年底,大学生、留学归国人员、科技人员、大企业高管离职、外籍人士等创业的团队和企业数量共计6276个,在孵企业从业人员数在4.6万人以上,在吸收青年就业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2022年全省孵化载体共吸引了251个国外创业团队和企业落户,较2018年增长了26%,呈现出了孵化载体创业团队和企业参与全球竞争、向国际化方向发展的积极态势。

  二、主要做法

  (一)加大政策支持。2022年,为进一步推进“双创”高质量发展,我厅重新修订出台了《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1号)。首次将孵化器与众创空间放在一起出台管理规定。优化了申报程序,调减申报认定省级孵化器的面积指标,增加了单位面积中在孵企业数量和企业知识产权指标,提高了认定的质量门槛。对于苏区老区申报认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时,在一些指标上都降低了20%要求,重点关心支持苏区老区双创平台发展。同时,首次提出对经认定后的双创平台每三年开展一次考核评价。

  对经认定的双创平台,通过奖励和用房面积补助等方式,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经认定后,对非高新区内和高新区内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100万元和150万元,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50万元和100万元;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房,给予新建每平方米100元、上限100万元,改扩建每平方米50元、上限50万元孵化用房补助。

  (二)全方位建设双创平台。通过宣传、辅导、培训等方式,加快认定步伐,壮大双创平台队伍。在做大总量基础上,不断提升双创平台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争创国家级双创平台,提高平台层级。完善双创平台链条,按照“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链条打造孵化体系,推动双创平台建设和创新主体培育。注重双创平台全方位建设和培育。不仅重点支持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发展双创平台,也广泛动员高校院所及企事业单位,利用科技创新资源,加快建设双创平台。目前,全省已有厦门大学和福州大学2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泉州师院、龙岩学院、宁德学院等建设了省级众创空间,中科院物质结构研究所建设了育成中心。此外,一些科研院所也在积极筹备建设双创平台孵化载体。

  (三)突出园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双创平台。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各国家及省级高新区是创新创业的核心载体。我厅长期高度重视在高新区建设双创平台工作。目前,福厦泉高新区创造了全省国家高新区66%的工业总产值。福厦泉三市R&D经费投入占全省的67%;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全省的81%;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数量占全省的75%;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占全省的90%。福厦泉自创区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加快形成。为加快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实园区标准化科技创新行动,我厅又积极倡导全省所有高新区至少建设一个省级双创平台,全面加强高新区的创新创业活动。

  (四)建设创业导师队伍。每年组织开展双创平台专业人员和运营机构管理人员培训,强化创业教育和培训辅导服务。积极参加华东六省一市双创平台建设工作交流会,组织开展省内年度创新创业大赛。通过这些活动,一方面提升专业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发现和培育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和创业导师,积累人才资源。同时,推动双创平台利用自身优势,集聚创投专家、行业专家等各类创业导师资源。创业导师资源和专家团队规模不断壮大。

  (五)强化提升双创平台服务能力和水平。省政府出台《福建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积极推进资源集聚、服务专业、特色鲜明的创业创新载体建设,增强有竞争性的综合服务。2022年,全省省级孵化载体不仅全部配齐“硬”件服务,超过九成的省级众创空间还提供了创业导师服务、创新创业活动、政策落实、创业教育培训、创业投融资服务、技术创新服务等创业者所需的各种增值“软”服务,切实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水平。此外,积极发挥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的作用,并向全社会开放服务。目前该平台共收录30万元以上仪器4221台(套),仪器原值约43亿元。2018年以来,组织福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等6地市开展了大仪向社会开放服务补助试点工作,合计补助89家企业365台仪器,发放补助金额1281万元。

  双创平台孵化载体建设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着高水平孵化载体偏少、高质量服务不足、地区发展差异大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双创平台建设。重点培育具有较好创新创业条件的高校院所,建设众创空间或孵化器或大学科技园;二是进一步推进高新区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所有高新区双创平台建设全覆盖;三是加强对双创平台动态管理,今后对经认定后的双创平台每三年开展一次考核评价,实行优胜劣汰,全面提升水平和质量;四是开展火炬创业导师选聘工作,建设火炬创业导师人才队伍,强化对双创平台的指导;五是完善优化开放共享机制,加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管理,促进开放共享共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资源最大效用。六是大力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挥好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科技+创投的功能,用好福建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助力科技创新。

  感谢您对科技创新创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科技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领导署名:李志忠

  联系人:  黄铁庄

  联系电话:0591-87865186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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