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科技事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科研队伍建设,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精神,我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海洋科学研究(重金属元素分析检测)人员1人,海洋调查船水手长1人、机工1人,共计招聘3名。
二、资格条件
1.人员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科研事业;政治思想进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工作认真、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团结同志;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及海上工作要求。
2.岗位要求
(1)海洋科学研究(重金属元素分析检测)人员:分析化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检测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英语水平四级以上。能熟练使用HPLC(液相)、GC(气相)、UV(紫外分光)、AAS(原子吸收)等化学检测仪器,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科研创新能力,能进行沉积物、水样等重金属分析研究工作。
(2)水手长:男性,年龄48周岁以下。持有海船船舶驾驶适任证书,五年以上海上工作经验。
(3)机 工: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持有海船船舶值班机工适任证书、劳动部门核发的电工证书及计算机岗位任职合格证书,有两年以上海上工作经验。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6年12月8日至12月22日。
2.报名地点:福建海洋研究所(厦门市东渡海山路22—40号);联系人:马志杰;联系电话:(0592)6013987,E-mail:xmmzj@tomcom.com。
3.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岗位适任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二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
四、考试、考核内容及办法
应聘海洋科研岗位的人员须参加本所组织的笔试(分析化学、海洋化学、药物分析检测等方面的专业基础理论)、面试、实际操作考试。应聘水手长、机工岗位的人员须参加本所组织的专业知识笔试、面试、船上实际操作考试。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与备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并对考核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待遇
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的工作人员,其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福建海洋研究所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