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科技事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科研队伍建设,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精神,我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海洋科学考察船大副1人。
二、资格条件
1.人员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科研事业;政治思想进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工作认真、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团结同志;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及海上工作要求。
2.岗位要求
海洋科学考察船大副,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40周岁以下优先考虑)。持有相关海船船舶适任证书,有15年以上海上工作经验,能胜任海上艰苦的科研调查工作任务,有海洋科学考察船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09 年8月26日前。
2 .报名地点:福建海洋研究所(厦门市东渡海山路22—40号);
3 .联系人:徐毅;联系电话:(0592)6013987, E-mail:xmxy111@126.com。
4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岗位适任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二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
四、考试、考核内容及办法
应聘此次招聘海洋科学考察船大副岗位的人员须参加本所组织的专业知识笔试、船上实际操作考试,专业笔试与实际操作考试按5:5比例折合总成绩。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与备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并对考核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择优聘用。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待遇
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的工作人员,其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此信息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科技网等媒体发布。
福建海洋研究所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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