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和福建省科技厅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要求,经资格复审,现将2021年福建省科技厅6家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根据2021年5月29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具体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入围面试考生因个人原因自行放弃面试的,应于2021年7月21日17:00前书面向报考单位确认,递补考生名单将在本网站公告。在2021年7月21日17:00以后至面试开考前如出现考生放弃面试的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二、面试时间
2021年7月24日全天-7月25日上午,上午8:00开始、下午2:00开始,各招聘单位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面试时间 |
招聘单位 |
7月24日上午8:00 |
福建海洋研究所、省测试技术研究所 |
7月24日下午2:00 |
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省联合国南南合作网示范基地、省科技档案馆 |
7月25日上午8:00 |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
三、面试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北环西路122号福建省科技厅19楼会议室;考生在14楼候考室候考。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卷由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
五、考生须知
(一)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下载打印《福建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考生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且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37.3℃)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应严格遵守考场的疫情防控措施,全程佩戴口罩;在面试答题时,可摘下口罩作答,答题结束后,应戴回口罩。
4.考生应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上午面试的考生7:30前报到,迟于7:40到达考生报到地点报到的,取消面试资格;下午面试的考生1:30前报到,迟于1:40到达考生报到地点报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携带的手机、平板、电子手表等带有存储、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需按规定关闭后连同书包等其他物品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违者经当场确认,取消面试资格。如在面试期间发现仍携带有通讯工具等,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处理。
(四)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面试。抽签顺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抽签结束后要注意保留签号,以备工作人员核对。
(五)候考期间,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不得向工作人员询问有关面试信息,不准串号代考,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向外传递抽签信息,不准恶意扰乱面试场所秩序,违者取消面试资格。需上洗手间的,应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点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官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进入面试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后,其身份以抽签编号显示,考生不得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面试开始后,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回答,不得要求考官解释试题或向考官提问,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面试答题时间为13分钟,其中思考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八)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最后面试成绩由报分员当场向考生宣布。考生听取个人成绩后,由报分员宣布“请考生退场”时,考生必须立即退出考场,由工作人员引导取走个人寄存的物品并立即离开考点,严禁再返回候考室或在考场附近停留,禁止已面试考生与未面试考生接触,一旦发现,立即取消两者的面试资格。
(九)考生面试时需穿着得体,不得穿戴有明显标识、特征的服装和饰品进入考场。
(十)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等处理。凡在考场内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21年福建省科技厅6家直属事业单位面试人员名单
2.福建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福建省科技厅人事处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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