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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17-2018年度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大型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7年1月1日前加入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网络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大仪服务平台)的科研设施仪器及其所属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仪器管理单位)。
二、评价时间范围及内容
评价时间范围: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仪器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仪器绩效评价内容(详见《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闽科财〔2016〕8号)。
(二)依照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或商业性检测服务,均不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三、工作程序
(一)仪器管理单位填写上报《2017-2018年度仪器管理单位及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表》(一式1份),表格可从省大仪服务平台(www.fjdy.gov.cn:8099)下载。
(二)省大型仪器办采用电话访问、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仪器管理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抽查核实。
(三)省大型仪器办组织有关领域仪器专家,依据《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对各仪器管理单位报送的材料和抽查情况,按照所附的绩效评价计分办法进行评议,并计算相应得分,评价结果将在省大仪服务平台上公示。
四、运行费奖补
(一)对评价结果较好以上的仪器管理单位和科研设施仪器进行奖补。
(二)评价结果较好以上的仪器管理单位或科研设施仪器,在接受社会服务机构提供的维修服务、测试技术咨询,可以申请省级科技创新券补助。
(三)省大型仪器办编制运行费奖补方案,经省科技厅批准后,委托省大型仪器办承办单位福建省测试技术研究所拨付到仪器管理单位,运行奖补费用于科研设施仪器测试费补贴、使用维护人员培训、工作人员经费和奖励等,其中用于人员奖励部分不应超过奖补经费的60%,不计入单位绩效总额。
(四)评价结果及补贴标准由省科技厅另行发文通知。
五、其它事项
(一)仪器管理单位及科研设施仪器管理人员应保存对外开放服务相关的资料,包括服务协议、发票或其复印件等,以备抽查核实。
(二)有关绩效评价申报事宜可咨询
1.省大型仪器办
联系人:张丽华、苏勤,电话:0591-87819690,4008965086
2.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陈杭、曾红月,电话:0591-83517092,87881590
(三)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61号福建省测试技术研究所综合楼211室,收件人:张丽华
邮编:350003 邮箱:fjinst@sina.com
附件:1.2017-2018年度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计分办法
2.2017-2018年度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申报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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