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省属各科研院所及主管部门:
《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和省属科研院所创新发展政策贯彻落实的七条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和《七条措施》的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牵头单位要制定落实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确保目标的顺利完成,推动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落地见效。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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