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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_ 通知公告_ 福建省科技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厅资配处 时间:2021-08-20 16:31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90号)转发给你们,有关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查询、下载。

  本次申报以无纸化方式进行,请各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

  一、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要求

  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2021年度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在2021年8月26日16:00前提交,推荐单位请选择“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的项目分别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提交项目预申报书。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上报科技部。

  二、项目申报咨询及对口业务部门

  系统使用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科技部:010-58884875

  省科技厅对口处室:社发处;电话:0591-87883248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 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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