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技术转移机构评估结果的通知
来源:厅成果处 时间:2022-01-14 17:45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引导技术转移机构高质量发展,提升省级技术转移机构服务能力,根据《福建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暂行)》,我厅开展了2021年度省级技术转移机构评估工作,对已命名满三年的42家省级技术转移机构进行工作绩效评估。经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等评估流程,确定4家机构评估结果为优秀,5家机构为良好,5家机构为合格,23家机构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提交评估材料的5家机构评估结果为不合格,取消省级技术转移机构资格(见附件)。

  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机构应继续发挥技术转移机构示范作用,提升技术转移服务能力。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机构应查找不足,开展整改,特别是要加强促进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的服务能力,经一年整改,评估不合格的,取消省级技术转移机构资格。

  希望各级科技主管部门把加快发展技术转移机构作为我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对技术转移机构的指导和支持。各省级技术转移机构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以市场化、专业化为发展方向,创新成果转化模式,提升自身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加快我省技术要素市场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附件:2021年度42家省级技术转移机构评估结果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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