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做好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实验动物许可审批,营造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基〔2021〕354号)精神,我厅研究制定了《开展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