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智能边缘计算终端与系统的研发”等44项科技计划项目2022年经费安排给你们,具体详见附件。
请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等规定,专款专用,加强对经费的使用和监督管理。请各单位在收到资金文件30日内,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报省科技厅对应业务处室备案。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2022年度经费表(省级重大专项)
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