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福建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省外专局 时间:2022-04-26 14:55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普创作事业高质量发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我厅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优秀科普作品的评选工作。本项工作由省外专局、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省科普作家协会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作品类别
  (一)科普图书类
  参选科普作品应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以及未被福建省科技厅确定为福建省优秀科普作品),并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
  2.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3.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4.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5.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6.文字应为中文简体。
  (二)科普微视频类
  1.作品时间要求:
  参选作品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
  2.内容要求:
  内容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相关知识与方法;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并符合以下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2)与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3)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4)作品应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5)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6)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
  3.形式、格式要求:
  (1)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2)格式须为MP4格式,单个视频大小为100~200兆之间,最好为高清视频。
  二、推荐形式与时间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科技管理部门、省直(中直)单位、省级学会可推荐优秀科普图书、微视频各1-2部,如推荐2部的,需将推荐作品排序,以正式函件形式报送我厅。
  各地方推荐的微视频作品中,只能由第一作者提交(限1部);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科普微视频,只能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限1部)。主办方拥有对所投稿作品的播放权。
  推荐截止期限:2022年6月20日。
  三、评选办法
  我厅将成立初评小组,对报名作品的资质、规范要求、意识形态等问题进行把关初筛;随后将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专家组,对符合要求的科普图书、微视频进行评选,各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部,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作为2021年度福建省优秀科普作品并向社会推介,并对获奖作品给予一定的创作补助。同时,择优向科技部推荐参评全国优秀科普作品。
  四、资料提交
  (一)科普图书类:
  1.《2021年度福建省优秀科普图书推荐表》(附件1)纸质及盖章扫描件;
  2.作品一式7份(套);
  3.2021年度推荐优秀科普图书网络展示要求(附件2)提供相关信息的电子版。
  (二)科普微视频类:
  1.《2021年度福建省优秀科普微视频推荐表》(附件3)纸质及盖章扫描件;
  2.微视频文件电子版;
  3.微视频光盘4份(套)。
  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epumail@kjt.fujian.gov.cn,纸质材料寄送至福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7号4楼项目部)。推荐作品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垚静黄滢锋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4楼
  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871764
  指定邮箱:kepumail@kjt.fujian.gov.cn
  附件:1.2021年度福建省优秀科普图书推荐表
  2.2021年度推荐优秀科普图书网络展示要求
  3.2021年度福建省优秀科普微视频推荐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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