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冷链物流新冠病毒消杀科研攻关,在前三阶段项目立项实施的基础上,开展第四阶段疫情应急科研攻关成果验证及推广示范,满足一线疫情防控需求。现发布相关专项定向申报指南,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名称为“疫情应急科研攻关科技成果‘紫外光催化消杀机’验证及推广示范”。 (二)项目申报单位为福建福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单位为福州市科技局。 (三)项目实施年限为2022年8月-2023年8月,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不超过216万元。 (四)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的人员。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项目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申报单位应及时注册登录该系统,选择对应项目指南代码,填报项目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推荐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 项目通过推荐单位审查推荐后,由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7份,逐级签章后寄送省科技厅 高新处。 三、申报代码表及联系方式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项目类型
主题名称
代码
高新处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引导性项目
冷链物流新冠病毒消杀科研攻关
(第四阶段)
2022H0110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