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关于认定福建省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来源:厅高新处 时间:2024-04-18 17:54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结果》《福建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结果》《福建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备案结果》,现认定福清市向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3941家企业为福建省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有关认定企业名单与发证日期见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3年。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将于近日寄送至各设区市科技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0591-87645521。
  附件:福建省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