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集中受理省重点实验室更名和研究方向调整申请的通知
来源:厅基础处 时间:2024-05-08 15:29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省重点实验室优化提升,提高实验室建设质效,引导实验室瞄准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关键科技领域,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或前沿技术研究。根据《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结合2023年度省重点实验室考评工作情况,经研究,我厅在常年受理省重点实验室更名和研究方向调整申请的基础上,拟集中受理一批变更申请以提高评审和审批效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受理变更事项
  重点实验室更名和研究方向调整。
  二、申请变更程序要求
  根据《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重点实验室需要更名、变更研究方向或进行结构调整、重组,经学术委员会论证,由依托单位提出书面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科技厅批复”,请申请变更的实验室按要求组织学术委员会论证,并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
  三、申请变更材料要求
  (一)更名和研究方向调整是推动构建“定位明确、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机制创新、保障有力”的省重点实验室新格局的举措之一,请各实验室认真分析自身建设运行情况,科学论证、前瞻部署。申请变更后的实验室名称应突出优势和特色,具有辨识度,不宜宽泛。申请调整后的研究方向应强化需求导向,明确集中,体现前沿性、前瞻性,并具有坚实的基础。
  (二)变更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1)中所填写的内容均应有相应的佐证材料。申请书经依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连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的附件合订本(格式详见附件2)、Excel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3)各一式1份,报送至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变更申请书、附件合订本扫描件(格式为PDF)及汇总表电子版(格式为xls)发至邮箱zdsys@kjt.fujian.gov.cn,邮件以“领域+实验室名称+实验室主任姓名”命名。
  (三)依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联合共建的实验室由第一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四)材料集中受理期为2024年7月1日—15日。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西路122号福建科技大厦609室,邮编:350003。相关事项咨询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张帆、吴峰,联系电话0591-87883185、87804375;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曾红月,联系电话0591-87881590。
  附件:1.福建省×××重点实验室更名/研究方向调整申请书(格式)
  2.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变更申请佐证材料合订本(格式)
  3.福建省重点实验室更名/研究方向调整汇总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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