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以科技创新厚植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持续提升我省县域重点产业链科技创新水平,助力新型工业化建设,加快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产业链技术创新攻关
科学梳理产业创新链图谱。围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域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要统筹指导所辖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立足县域资源禀赋、产业特征,认真梳理重点县域产业的创新链,每个县市区至少梳理一条产业链,按时完成并提交《县域重点产业创新链调研报告》(具体格式附后)。《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全省县域重点产业链试点县(区)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十个试点县需梳理所列的重点产业链并完成《调研报告》。同一设区市内,各县(市、区)的重点产业链有重复的,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要科学统筹,优化整合,统一梳理完成《调研报告》。
加强关键技术供给。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锚定县域重点产业链创新链的断点、堵点、难点,强化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一体化、精准化配置,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各地应围绕已梳理的产业创新链中关键问题和需求,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平台),强化产业关键核心共性技术攻关。市县两级科技管理部门要主动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搭桥”行动,依托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和省内外重大科技成果“两张清单”,推动更多优质科技成果在县域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二、实施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全覆盖两提升”行动
实行精准帮扶。市县两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的重点产业链规上企业的精准服务,对无研发投入、无研发机构、无发明专利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建立“一对一”“点对点”工作对接服务机制,引导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申报专利。指导企业用好用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科技贷等惠企政策。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或年度自主研发费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完善工作制度。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各类创新主体设立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完善多方参与支持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新机制。要加强与市县工信、统计等部门沟通联动,开展规上企业研发投入监测,摸清重点规上制造业研发活动、研发投入、研发机构底数,建立重点企业服务清单,指导企业规范研发经费归集填报,避免出现部分规上工业企业在科技部门立有项目但科技统计报表数据是零,部分规上工业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但科技统计报表中项目数是零、研发经费支出是零等情况。
三、强化科技创新平台服务支撑
做强公共创新平台。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对标对表我省中试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要求,因地制宜,科学谋划,整合资源,主动筹建一批行业类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产业类共性技术平台和产业化中试基地。鼓励支持县域通过校企合作、区域联动等方式,新建或提升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等创新载体服务效能。
注重典型示范带动。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主动学习借鉴南平市绿色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晋江飞地招商、三明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经验,积极探索建设“异地”研发机构(平台)、科技和产业“双飞地”等新模式,打造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发挥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集聚效应,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合支持高新区发展机制,有条件的市县要积极整合资源申报创建高新区,促进人才、技术、成果和资本等创新要素更加有序高效集聚,打造县域科技创新增长极。
四、持续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
加强培育辅导。结合开展“百园百校万企”创新行动,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一次入企普查服务,引导高新技术企业规范研发管理,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辅助账的全覆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全覆盖。加大对县域重点产业链规上企业的培育、辅导,实现将产业链规上科技型企业全部培育成高新技术企业。
强化中介监管。进一步加强科技中介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其专业化服务水平。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每年将常态化内部通报上一年度“严重失误”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名单,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及时将通报的中介服务机构名单反馈到企业,引导企业遴选优质的中介机构开展服务。
五、着力支持引育科技人才
精准选认科技特派员。各地要以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5周年为契机,加强省市县联动,实施科技特派团服务重点产业链专项,以“一业一团、一链一团”模式和“揭榜挂帅”方式组建科技特派团,以后补助项目形式支持取得良好服务成效的产业链技术开发项目,助推县域重点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助力乡村振兴和产业转型升级。
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会同人社等部门,探索建立“柔性引才”“以才引才”等机制,积极借助中国侨智发展大会、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平台,引聚省内外科技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到县域开展产业创新创业服务。完善科技人才“引育留用”体系,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鼓励支持企业、高校院所联合建设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培育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要依托科技活动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载体,加大科学普及力度,提升县域公众科学素质,服务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
六、持续推动科技招商活动
开展“点对点”招商。根据我省重点产业链创新需求、民营企业重大创新需求,明确全年科技招商重点产业、重点对象、重点区域,组织开展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活动。加强省市县、省市校企联动,成立科技招商小分队,分片区主动“走进高校”“走进科研院所”“走进名企”,开展“点对点”精准科技招商,争取促成一批科技创新平台、项目、人才落地。
着力抓好重大活动招商。用好香港国际创科展、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以及其他各类国(境)内外展会等活动平台,组织举办或参加相关活动,挖掘优质客商资源,组织意向客商到省内调研考察,收集创新合作信息,争取更多创新资源来闽落地聚集。鼓励支持各地结合本地科技招商重点,打造精品科技招商品牌。需省科技厅协助开展的重大科技招商活动(项目),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可提前沟通联系,并于每年12月底前,由设区市科技局汇总上报下一年度的需求。对特别重大的科技招商活动(项目)实时沟通上报,通过省市联动,加快对接推进。
七、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全省科技系统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快推进县域重点产业链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融合发展,以更快的速度、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进我省县域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要以新一轮科技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党对科技事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县域创新发展激励机制,加强县域科技力量建设,因地制宜探索差异化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路径,争创国家创新型县(市)。
强化工作保障。省级将统筹项目、资金、平台、人才等创新资源,倾斜支持县域重点产业链科技创新。完善厅市工作会商机制,健全跨部门的重大科技任务统筹决策和联动管理制度。积极实施“创新积分制”,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领域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科技贷”支持县域重点产业链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设科技创新项目库、成果库、人才库,强化数字科技赋能,提升县域科技创新管理效能。实施全省区域综合科技创新评价,加强市县科技创新发展目标考核激励。注重加强县域重点产业链创新发展典型的宣传、示范与推广。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要主动为各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编写调研报告提供协助、指导。各设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应于10月底前汇总各县(市、区)以及连同本单位牵头编写的《调研报告》上报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便编制明年的项目申报指南。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方式:刘丹,13290741853。
附件:***县域重点产业创新链调研报告(格式)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