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有关企事业单位申报、各归口管理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和我厅研究,决定立项下达2024年度区域发展项目等省科技计划和经费如下:
一、以“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将“高性能声光调制器研制与产业化”等200项区域发展项目、对外合作产业化项目、星火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详见附件1)列入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先期投入按项目进行归集,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并报送先期投入经费总决算。我厅将在项目验收之后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投入情况给予项目经费补助。
二、将“器官移植受者及艾滋病患者耶氏肺孢子菌肺炎的临床特点研究”等22项引导性项目(详见附件2)列入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参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该批项目资助经费由福州市、厦门市科技局负责筹措,经费使用参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福州市、厦门市科技局应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科技项目任务书,并负责做好项目的过程管理和验收工作。
附件:1.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表(区域发展项目、对外合作产业化项目、星火项目、创新资金项目)
2.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表(福州、厦门经费自筹引导性项目)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