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2025年高级技术经理人培训的通知
来源:厅科技服务处 时间:2025-12-18 14:4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培育高质量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我厅定于12月29日-30日组织开展高级技术经理人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海峡中心)
  福建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二、报名条件及培训对象
  (一)报名条件
  1.2025年以前已取得《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结业证书》;
  2.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不少于3年,具有较为丰富的技术转移转化实战经验;
  3.报名截止前在福建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上提交不少于1个本人为主挖掘整理的真实技术需求或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等;
  4.具有提供技术转移转化服务、运营技术转移转化项目、牵头组织技术转移转化活动、建设技术转移转化平台、知识产权管理运营、推动产学研合作等成功案例的学员优先参训(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促成项目证明、促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等)。
  (二)培训对象
  1.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国企、新型研发机构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的人员;
  2.省内各类技术转移机构从业人员:含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市场经理、产品经理、技术转移部门负责人;为技术转移提供法律、商务、知识产权服务的人员;技术研发、技术交易、技术转移等各类培训机构的师资与服务人员;投资机构的投资经理等。
  3.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相关部门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的人员。
  三、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一)培训时间
  12月29日-30日
  (二)培训地点
  福建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611号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四层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
  我省每个单位报名人数原则上控制在2名以内(省级技术转移机构从业人员优先参训),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于12月25日下午15:00前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需上传2025年之前已获得的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结业证书)。本次培训名额有限,按报名时间顺序和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将收到参训确认短信或电话通知。


  四、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高级技术经理人必修课程实务技能模块、案例研讨交流等(详见附件)。
  五、培训方式与证书
  本次培训采取“理论学习+圆桌讨论+案例汇报+导师评议”等形式开展。参训人员在完成培训课程后需通过汇报、考试及其他相关评价指标考核,并在1个月内提交以“技术转移转化高质量案例分析”和“加快我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两份报告(每份报告字数不少于1500字,并发送至邮箱:zhengjiebin@cyzxhcyy.com)。经综合考评合格,方可获得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海峡中心)核发的《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结业证书(高级技术经理人)》。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为脱产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培训期间统一安排用餐,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培训期间,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达一定次数者,将不予发放相关结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一)福建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联系人:林梅、林艳、郑杰彬
  电话:0591-83782579、83782196
  (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联系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处
  电话:0591-87881522


  附件:2025年福建省高级技术经理人培训课程安排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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